汽车租赁经营备案和指标配置事项程序性规定事
时间:2023-02-28 04:33:02 | 来源:营销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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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经营备案和指标配置事项程序性规定事项八:【项目名称】汽车租赁企业法人和营业门店经营备案证有效期届满换证
n【法定实施主体】各城近郊区管理处,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
n【项目依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及《北京市汽车租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
n【办理机构】各城近郊区管理处运政管理科;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全程办事代理室
n【收费依据】本项目不收费
n【办理时限】18个工作日
n一、申办
n【申办条件】企业法人、营业门店《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有效期终止前30日内。
n【申办依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及《北京市汽车租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
n【申办方式】现场申报
n【申办材料】
n1.《汽车租赁企业法人备案表》,电子版和纸本各一份;
n2.《汽车租赁车辆备案表》,电子版和纸本各一份;
n3.《汽车租赁营业门店备案表》,电子版和纸本各一份;
n4.《汽车租赁企业人员信息表》,电子版和纸本各一份。
n营业门店经营备案证有效期届满换证仅须提供第3项材料。
n二、受理
n【受理条件】符合申办条件,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n【承办人】各城近郊区管理处运政管理科,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全程办受理人员
n【工作流程】(同'事项'一)
n【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n三、审核
n【审核标准】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n【审核依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及《北京市汽车租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
n【承办人】各城近郊区管理处,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业务科室审核人员
n【审核时限】12个工作日
n四、告知
n【承办人】各城近郊区管理处运政管理科,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全程办受理人员
n【告知时限】1个工作日
n【出具文书】
n1、审签后的《代理事项告知书》
n2、新的企业法人、营业门店《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正、副本)
n五、与其他备案程序和行业监管工作的关系
n企业法人、营业门店《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超过有效期180天的,汽车租赁经营者须重新申报企业法人开业备案或营业门店新增备案。
关键词:程序,规定,配置,指标,租赁,经营,备案,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