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经营备案和指标配置事项程序性规定事
时间:2023-02-28 03:39:01 | 来源:营销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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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经营备案和指标配置事项程序性规定事项五:【项目名称】汽车租赁营业门店新增备案
n【法定实施主体】各城近郊区管理处,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
n【项目依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及《北京市汽车租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
n【办理机构】各城近郊区管理处运政管理科,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全程办事代理室
n【收费依据】本项目不收费
n【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n一、申办
n【申办条件】
n1.已备案的企业法人;
n2.已取得营业门店(分支机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汽车租赁'项目;
n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备接待服务、业务办理、车辆交接等功能。
n【申办依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及《北京市汽车租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
n【申办方式】现场申报
n【申办材料】
n1.《汽车租赁营业门店备案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本;
n2. 营业门店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n3.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证明及复印件;
n4. 营业门店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n二、受理
n【受理条件】符合申办条件,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n【承办人】各城近郊区管理处运政管理科,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全程办受理人员
n【工作流程】(同'事项一')
n【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n三、审核
n【审核标准】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n【审核依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及《北京市汽车租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
n【承办人】各城近郊区管理处运政管理科,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全程办审核人员
n【审核时限】1个工作日
n四、告知
n【承办人】各城近郊区管理处运政管理科,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全程办受理人员
n【告知时限】1个工作日
n【出具文书】审签后的《汽车租赁营业门店备案表》、《代理事项告知书》和《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正、副本)各一份
n五、与其他备案程序和监管程序的关系
n(一)企业营业门店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须按照'汽车租赁营业门店变更工商登记事项备案'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n(二)企业营业门店注销的,须按照'汽车租赁营业门店注销备案'的程序申报备案。
关键词:程序,规定,配置,指标,租赁,经营,备案,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