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2003年城市改造建设项目落实方案城市
时间:2023-02-18 09:56:01 | 来源:营销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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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2003年城市改造建设项目落实方案城市改造建设项目责任落实:2003年的城市改造建设工作,首先要突出抓好机场路——东风路道路改扩建、'两河'综合整治、新市区及开发区建设、住宅小区建设、广场建设及重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一)'六大亮点'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机场路——东风路道路改扩建亮点工程
完成南北辅道、立交桥的配套工程和绿化景观带建设;完成东风路便道铺装、停车场及道路绿化建设。机场路实施单位:市交通局,责任人:云普选,具体负责人:陈刚;东风路实施单位:市建委,责任人:邸明德,具体负责人:李恒恒(项目负责)、王林祥(道路施工)、荣国珍(道路绿化)、刘清河(道路亮化)。
2、'两河'综合整治亮点工程
按照扎达盖河、哈拉沁河两条河道景观整治规划,一期工程在'两个文明'建设现场会前必须完成各2公里范围内改造的景观建设和蓄水工程,形成主要河段景观效果。实施单位:市水务局,责任人:李建平,具体负责人:张民兵、马文文。
3、新市区及开发区亮点工程
(1)金桥新市区
完成分区规划、市政设施规划并形成展示厅,基本建成新市区范围内的二环路,基本完成4平方公里起步区的供水、排水、供电、热力、供气主管网和主要干道等工程建设。2平方公里起步区和赛罕区工业园区建设初见成效。实施单位:城发公司、市规划局、绕城公路指挥部、赛罕区政府,责任人:邸明德、赵俊生、刘润民、邢燕菊。
(2)如意开发区
完成腾飞路、四纬路、远五纬路、远经二路、机场路组成的环线建设工程,及如意广场的配套完善和区内环境的美化、绿化、亮化等景观建设。实施单位:如意开发区管委会,责任人:云公和。
(3)金川开发区
完成金七道、蒙吉利路、丰林路等5条道路的路网建设工程及 区内绿化、美化、亮化等景观建设。实施单位:金川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人:雍生寿。
4、商业街改造亮点工程
(1)中山西路商业街
按商业街展示要求,基本完成现已建成建筑物主体的外立面装修,原有旧建筑物的综合整治,道路改造建设和便道硬化、绿化、美化工程,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回民区政府,责任人:刘润民、崔世 清,具体负责人:周强、刘卫平、李恒恒、荣国珍。
(2)东影南街商业景观街
完成道路、便道、绿化、美化建设及沿街两侧的建筑物景观整治,实施单位:市规划局、赛罕区政府,责任人:刘润民、邢燕菊,具体负责人:周强、沈东平。
5、广场建设亮点工程
市政中心广场建设由市园林局负责实施,责任人:荣国珍,具体负责人:董志勤;市四区区政广场建设及配套完善由各区政府负责实施,责任人:吴安俊、崔世清、云建东、邢燕菊。
城市广场改造建设工作由市建委负责协调、督查,督导负责人:邸明德,督导员:杨祥。
6、住宅小区亮点工程建设
完善人和小区、桥华世纪村、都市华庭、学府花园、芳汀花园等 小区建设工程。实施单位:市房产局,责任人:张和平,具体负责人:司宏社。
7、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1)天然气入呼及配气管网扩建工程基本完成天然气入呼门站建设及一期工程需要的主管网改造建设;配合道路改造建设,完成新城东街等10条主、次干道,新生街等17条小街巷道路的配气管网改造建设。实施单位:呼市煤气化总公司,责任人:杜雄勇,具体负责人:程鹏。
(2)城市给、排水管网改造建设工程
给水管网改造建设工程。完成鄂尔多斯路等7条主、次干道,一机床西巷等7条小街巷道路给水管网配套建设。实施单位:市水务局,责任人:李建平,具体负责人:郝党政。
排水管网改造建设工程。完成石南路等10条主、次干道,出版社西巷等7条小街巷道路雨、污水管道配套建设。实施单位:市水务局,责任人:李建平,具体负责人:张志坚、董月生。
(3)城市集中供热工程
集中供热二期工程。完成扩建20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的配套管网及热力站建设工程,完善热源厂厂区景观建设。实施单位:城发公司,责任人:赵俊生,具体负责人:张瑞平。
集中供热三期工程。续建供热配套管网及热力站建设工程。实施单位:内蒙古电力公司科林公司,责任人:赵明,具体负责人:王世伟。
(4)'引黄入呼'供水工程
续建日供水能力15万吨配送管网建设工程,完善金河水厂厂 区景观建设。实施单位:市水务局、引黄工程项目部,责任人:李建平,具体负责人:郝党政、王海生。
(5)污水处理场配套建设工程
完成污水处理场场区景观建设。实施单位:市水务局,责任人:李建平,具体负责人:张世平。
(二)'四大综合整治'及火车站站前广场改造工程在重点实施'六大亮点'及重点设施建设工程的同时,要切实 抓好道路整新、街景整治、绿化装饰、城市亮化四大综合整治及火车站站前广场改造工程,全面改善现有建成区的整体形象。
1、道路整新
(1)抓紧完成续建道路工程
完成上年接转续建的16条主、次干道改造建设工程,由市建 委负责组织协调、督查,督导负责人:邸明德。由市交通局、城发公司和市政管理局负责实施,责任人:云普选、赵俊生、李恒恒。
(2)搞好新开工的主次干道改造建设
新开工建设的17条主、次干道由市建委负责组织协调、督查, 督导负责人:邸明德,督导员:杨祥。其中:石西路等7条路的实施 单位:城发公司,责任人:赵俊生,具体负责人:史继文;车站东西街 等7条道路的实施单位:市政管理局,责任人:李恒恒,具体负责人:王秀兰;奋进路东延伸段、哲里木北路2条道路改造建设的实 施单位:新城区政府,责任人:吴安俊,具体负责人:赛青克;石南路 道路改造建设实施单位:玉泉区政府,责任人:云建东,具体负责人:荣忠厚。
(3)积极组织绕城公路的建设
实施单位:绕城公路指挥部。
(4)继续改造建设40条小街巷 新城区负责气象局西巷等8条道路的改造建设,责任人:吴安 俊,具体负责人:赛青克;回民区负责三顺店东巷等12条道路的改 造建设,责任人:崔世清,具体负责人:刘卫平;玉泉区负责大召前 街等12条道路的改造建设,责任人:云建东,具体负责人:荣忠厚; 赛罕区负责展西路南延伸段等8条道路的改造建设,责任人:邢燕 菊,具体负责人:沈东平。 新开工的小街巷改造建设工程由市政府旧城区改造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督查,督导负责人:樊卫国,督导员:张允中。
(5)便道综合整治
市建委牵头组织落实东风路、锡林南路等52条主次干道便道铺装组修,督导负责人:邸明德,督导员:杨祥;市政管理局负责实施东风路、钢铁路(东段)等45条,责任人:李恒恒,具体负责人:王秀兰;城发公司负责实施锡林南路(南段)等7条,责任人:赵俊生,具体负责人:史继文。 新城区政府负责实施巨隆昌街等68条道路便道的综合整治 铺装及与街巷相衔接的支巷、通道和单位出入口的修复整治。责 任人:吴安俊,具体负责人:赛青克。 回民区政府负责实施乌兰恰特西街等58条道路便道的综合 整治、铺装及与街巷相衔接的支巷、通道和单位出入。的修复整 治。责任人:崔世清,具体负责人:刘卫平。 玉泉区政府负责五塔东街等51条道路的便道综合整治、铺装 及与街巷相衔接的支巷、通道和单位出入口的修复整治。责任人:云建东,具体负责人:荣忠厚。 赛罕区政府负责东影南街等51条道路的便道整治、铺装及与街巷相衔接的支巷、通道和单位出入口的修复整治。责任人:邢燕菊,具体负责人:沈东平。市道路便道整治督导组组长:杭桂林(市委副书记),副组长:王刚(副市长),成员:杨云峰(市政府副秘书长)、邸明德、樊卫国、 康存耀、荣国珍。 进度质量督查组组长:张允中,副组长:王济业,成员:孔繁淳、王太平。 便道综合整治、铺装工作任务,已于2002年10月9日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区道路便道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做了安排。
2、街景整治
城市改造建设所涉及的街景整治重点是对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穿衣戴帽'综合整治,即对现有建筑物外立面装饰整治重点地段屋面平顶改坡顶,重点建筑物用灯光装饰。由市委督查领导小组负责督查,督查组组长:杨静平(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督导员:苏日勒格(市委副秘书长)。建筑物立面清洗、粉刷、装饰、'平改坡'及亮化工程的设计规划和整治标准由规划局负责,责任人:刘润民。市人民政府旧城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改造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负责人:樊卫国;屋顶改造整治质量督查组组长:张四仁,副组长:陈云飞。成员:何存、杨蒙生、崔志、刘建华。屋顶改造整治设计审查负责人:郭永恒。屋顶改造整治产品材料认证负责人:程汉昱。
'穿衣戴帽'综合整治工程应本着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原则分批实施。
(1)建筑物屋顶改造整治
第一批屋顶改造整治的重点地段是博物馆周围、新华广场周边、伊利广场周边,东风路、新城东西街、新华大街、中山路、昭乌达路、新城南北街、呼伦路、通道街、乌兰察布西路、东影南街和南茶坊十字路口等主要路段的重点建筑物。实施单位:市四区政府,责任人:吴安俊、崔世清、云建东、邢燕菊,具体负责人:赛青克、刘卫平、荣忠厚、沈东平。
(2)建筑物立面整治
完成主次干道及重点小街巷所有临街建筑物外立面实施清 洗、粉刷,必要时进行重新装饰。
重点抓好东风路、新城东西南北街、新华大街、钢铁路、中山 路、昭乌达路、车站东西街、呼伦路、兴安路、石羊桥东西路、诺和木 勒大街、海拉尔路、金海大道、构件街、大学路、通道街、赛罕路、乌 兰察布路、锡林路、大南大北街、公园东西路、展东路、乌兰恰特东 西街、艺术厅南北街、南北马神庙街、正白二甲街、星火巷、人民南北路、迎宾南北巷、通顺东西街、大召前街、五塔寺后街、文化宫街、东影南街、地质南北巷、邮校南北巷、新建东西街、三十六中前街等路段的临街建筑物立面清洗、粉刷或重新装饰工程。临街建筑物的立面整治工作由市四区政府负责实施,责任人:吴安俊、崔世清、云建东、邢燕菊,具体负责人:郭秋召、刘卫平、刘永义、沈东平。(3)'穿衣戴帽'综合整治工程及公共建筑物的楼宇亮化工程具体任务另文下达,其他以呼党办通[2002]122号文件为准。
3、绿化装饰
(1)主干道道路绿化
机场路——东风路景观大道绿化建设。机场路南北两侧绿化景观带宽分别按26.25米和28.5米安排,绿化总面积38公顷;东风路绿化工程,根据道路两侧现状,东段设置宽度为6—8米的绿化带,西段栽植行道树。出城口绿化。重点建成呼清路出城口、金海路出城口、钢铁路出城口、昭乌达路出城口、赛马场路出城口、锡林南路出城口的绿化工程。
'五横五纵'道路绿化建设。实施全市海东路等28条主干道和公主府环岛等4个环岛的建设。
(2)四大公园及游园的绿地改造建设
青城公园绿化建设。计划对青城公园实施四项改造工程,即:园内电增容、电网改造及亮化,给水系统改造,园内绿地改造及美化,园容园貌整治。
满都海公园改造建设。计划对其园内开展三项改造工程:园容园貌整治、园内电路改造及亮化、绿地改造。
公主府公园改造建设。计划对公主府公园实施三项建设工程:绿地改造、园容园貌整治、电网改造及亮化工程。北郊带状生态园续建工程。启动北郊生态公园建设,主要内容:水井配套及低压给水管道铺设,配电系统,游园管理设施及绿化工程。
游园改造建设。综合改造整治八一游园、四千米游园、乌兰察布游园、环保游园、博物馆游园、先锋游园及亮化装饰工程。
(3)市四区园林绿化建设。
主要是区管道路绿化、游园绿地改造、区政广场建设、花坛花街建设、园林示范小区建设、垂直绿化建设和拆墙透绿建设等7项内容。
市级园林绿化工程的实施单位:市园林局,责任人:荣国珍,具体负责人:董志勤。
市四区园林绿化工程的实施单位:市四区政府,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新城区:吴安俊、郭秋召;回民区:崔世清、刘卫平;玉泉区:云建东、刘永义;赛罕区:邢燕菊、沈东平。
其他以呼园林办发[2002]34号文件为准。
4、城市亮化
包括主、次干道的路灯改造及主、次干道沿街主要建筑亮化、广场游园亮化、街景亮化等工程,要按照点、线、面(景点、路、景区)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主、次干道和沿街建筑亮化与广场游园亮化、街景亮化,形成重点醒目、明暗适宜、合理协调、和谐统一,并富有特色的夜景照明效果。
(1)路灯工程
改造建设钢铁路、呼哈路南段、中山路、公园东路、公园南路、新城东街、乌兰察布中路、车站东西街、金海路、石西路、光明路东段、东影南北街、光华街、大学东路东段、大南大北街等18条路的路灯,同时,与主、次干道垂直连接的主要小街巷安装路灯。
(2)沿街建筑亮化
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主要街道及重点区域实施亮化工程的通告》(呼政发[2002)49号)精神,城市主要干道临街重点建筑物都要搞美化装饰,重点做好东风路、新城东西街、中山路、呼伦路、新华大街、通道街、新城南北街、东影南街、车站东西街、昭乌达路、锡林路、乌兰察布西路等路段两侧公共建筑物、各类商业、服务业店铺的美化装饰,并在开会期间要求临街一侧的室内外照明设施全部开启亮化。
(3)广场游园亮化
要在四千米游园、乌兰察布游园、博物馆游园、都市华庭游园、环保游园等以及建成的所有广场实施灯光造景。
(4)中心街景亮化
城市中心的中山路、新华大街、锡林北路、呼伦路,在绿带中安装灯光装饰,配合路灯沿街亮化形成中心亮化景观区域。同时要用灯光装饰鼓楼立交桥,新城北街、呼伦路和赛罕路3座公铁立交桥及中山路人行过街天桥。
5、火车站站前广场改造和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
完成呼和浩特火车站站前广场和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由呼和浩特铁路局负责实施,责任人:郑明理,具体负责人:索河、王惠川。
(三)平房、危旧房改造拆迁改造平房、危旧房屋40万平方米,由市人民政府旧城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导负责人:樊卫国,具体负责人:张允中。其中,新城区政府负责完成6万平方米,责任人:吴安俊,具体负责人:赛青克;回民区政府负责完成14万平方米,责任人:崔世清,具体负责人:刘卫平;玉泉区政府负责完成14万平方米,责任人:云建东,具体负责人:荣忠厚;赛罕区政府负责完成6万平方米,责任人:邢燕菊,具体负责人:沈东平。
(四)市容环卫设施建设及配置新建改建水冲公厕31座;新建垃圾转运站12座,配置果皮箱2000个,垃圾清运车8台,吸粪车4台,自卸车4台,压缩车4台,手推车400辆,垃圾集装箱20个。组织落实单位:市容局、市四区政府,责任人:康存耀、郭秋召、刘卫平、刘永义、沈东平。
(五)主要街道两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清理整顿在城区东风路、新城东西街、新华大街、钢铁路、中山路、昭乌达路、新城南北街、车站东西街、呼伦路、石羊桥东西路、海拉尔路、金海大道、构件街、诺和木勒大街、通道街、赛罕路、乌兰察布路、大学路、锡林路、大南大北街、公园东西路、乌兰恰特东西街、艺术厅南北街、南北马神庙街、正白二甲街、人民南北路、迎宾南北巷、通顺东西街、大召前街、文化宫街、东影南街、地质南北巷、邮校南北巷、新建东西街、三十六中前街等主要道路、景观街、商业街、旅游线路两侧已开工兴建的工程,如主体结构已完成封顶的建筑工程其外装修工程必须于7月30日前完成,并拆除临街施工围墙,清 理施工场地,地面硬化、绿化、美化完毕。主体结构未完工程,在施工期间应按规定做好围挡,并将施工围墙美化,不得影响街道的景 观效果。2003年位于上述道路两侧开工的建设工程,混凝土工程不许搞现场搅拌,一律采用商品混凝土(即:工厂预拌混凝土),此项工作由市建委负责督察检查,督导负责人:张四仁,实施执法监督检查单位:市建筑市场执法监察队,责任人:李向荣。
(六)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增设巴彦淖尔路与光明路交叉路口等11处路口的信号灯;安 装内蒙党委路口等20处路口的人行横道灯;更新旧城北门等19 处路口的旧灯杆、灯具;原有43处交通违章处罚点,拆除23处,更 新改造20处;43条主干道和57条次干道更换1900面交通标志;施划全市100条主次干道的分道线,施划336处人行横道线,施划 297条小街巷交通标线。实施单位:呼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人:郝映平。
2003年城市改造建设项目落实工作总负责人:王刚(副市长);主次干道建设、整新、绿化、亮化工程的负责人:邸明德;小街改造建设及便道铺装整治工程和平房、危旧房改造建设、屋顶整治改造负责人:樊卫国;'两河'蓄水景观整治及城市给排水管网改造建设负责人:李建平;市容整治负责人:康存耀。
关键词:城市,项目,落实,方案,建设,改造,呼和浩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