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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县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规划环节

时间:2023-02-18 09:42:02 | 来源:营销百科

时间:2023-02-18 09:42:02 来源:营销百科

大足县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规划环节实施办法第六条:《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按以下条件实施

(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申请人需向规划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原件1份);

2、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文件(原件1份,限需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如申请人认为项目属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类项目,而规划部门把握不准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投资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份,含工程配套基础设施设计);

4、彩色渲染图和建筑模型等(1套,限重要地段、重要节点及大、中型建设项目)。

(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申请人需向协办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涉及消防事项的审查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申报表》(原件1份,须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份);

(3)设计单位消防自审意见书(原件1份)。

2、涉及园林绿地指标事项的审查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份,附电子文档);

(2)1:500绿化现状图(1份);

(3)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布置总平面图及说明(2份,附电子文档)。

3、涉及防空地下室设置事项的审查(涉及民用建筑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

(1)《民用建筑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申请书》(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份,附电子文档)。

4、涉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事项的审查(涉及危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的建设项目)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份,附电子文档);

(2)建设项目对市政设施安全影响技术报告(1份,由申请人自行编制或由工程的设计单位编制,无固定格式)。

5、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审查(限两类建设项目:①选址阶段进行了国家安全审查的建设项目;②机场、码头、邮政枢纽、电信枢纽)

(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申报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原件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份,附电子文档);

(3)建设工程弱电系统设计图说(1份,附电子文档)。

6、涉及河道管理事项的审查(限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1)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审批申请文件或申请表(1份,需转报市河道主管机关审批的增加2份);

(2)兴建建设项目的依据(1份,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需转报市河道主管机关审批的增加2份);

(3)建设项目可能影响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的,还应提供建设项目影响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的情况和相关协议书(1份,需转报市河道主管机关审批的增加2份);

(4)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并复核通过的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1份,需转报市河道主管机关审批的增加5份,光盘1张)。

在进行涉及河道管理事项的审查之前,申请人应先提交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供河道主管机关预审,河道主管机关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并出具合格或需修改的预审文件,再按本办法规定申请办理。

7、涉及机场空域安全管理事项的审查(限机场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及机场净空保护范围内危及飞行安全的建设项目)

(1)机场规划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份,含建设项目最高点坐标及其海拔高度);

(2)机场净空保护范围内危及飞行安全的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份,含建设项目室外地坪海拔高度、建构筑物净高度和无线电发射设备、有线传输设备、高压供电线路及工业高频炉等电磁辐射设备的情况)。

8、涉及无线电管理事项的审查(限涉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微波通廊的建设项目;无线电收发信台站、广播电视发射塔等建设项目)

(1)涉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微波通廊的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份,含经纬度、最高点海拔高度);

(2)无线电收发信台站、广播电视发射塔等建设项目

①《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表》(2份);

②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份,含经纬度、最高点海拔高度);

③无线电台(网)设计方案(2份)。

9、涉及电力保护事项的审查(限在已建、在建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与电力设施应保持足够距离范围内建设易燃易爆、通讯设施、军事设施、机场、领导(导)航台、污染源等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份)

10、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限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之外的建设项目)

(1)《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原件2份);

(2)环境影响登记表或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原件2份,附电子文档;其中涉及水土保持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3)评估机构或2名以上环评专家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意见(原件1份,建设项目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申请人不提供技术评估报告)。

11、涉及文物保护事项的审查(限需原址保护的建设项目、确需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的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份)。

12、使用码头的审批(限需使用码头沿岸的建设项目)

(1)设置码头设施(趸船)的所有权证、船检证书(复印件各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份,只需总平面图)。

方案设计审查结束后,进入设计审批环节,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关键词:改革,试点,规划,环节,制度,审批,建设,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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