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9 00:30:01 | 来源:信息时代
时间:2022-10-19 00:30:01 来源:信息时代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 : 2003年9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文号为“中办发[2003]27号”,简称“27号文”。这一文件于2003年7月经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专题讨论通过,旨在提高中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维护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促进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具体内容由十部分组成:①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②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③加强以密码技术为基础的信息保护和网络信任体系建设。④建设和完善信息安全监控体系。⑤重视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工作。⑥加强信息安全技术研究开发,推进信息安全产业发展。⑦加强信息安全法制建设和标准化建设。⑧加快信息安全人才培养,增强全民信息安全意识。⑨保证信息安全资金。⑩加强对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首次将信息安全提升至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立足国家层面,提出“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信息安全管理方针,是中国信息安全领域一次重要的战略部署,标志着中国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