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青山湖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能
时间:2023-06-19 06:00:02 | 来源:营销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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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青山湖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草拟青山湖区城市管理方面的有关文件;编制青山湖区城市管理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综合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对各镇、街道、园区、各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负责对城市管理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的事项进行裁定。
(三)负责编制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财务审计。
(四)负责市政、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园林绿化、花圃石、路沿石、果壳箱等市政、园林、市容设施的正常维护和管理;并对镇、街道、园区的市政、园林、市容设施设备进行行业协调、指导。
(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沿街建筑物立面容貌和临街景观的管理;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店(招)牌设置及其它各类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管理。
(六)负责城市区管道路挖掘许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的审批工作。
(七)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基建渣土等固体废弃物排放、运输、处置工作。
(八)负责全区市政道路绿化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审批绿地变更、绿地临时占用、树木移植和砍伐工作。
(九)负责全区道路运输行业的经营许可、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
(十)负责全区县、乡、村地方道路建、养、管工作行业管理;负责路政管理,处理违章,保护路产路权,维护建设、养护工作正常秩序,提高道路通畅能力。
(十一)负责组织全区性城市管理专项活动,以及各类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对镇、街道、园区创建工作进行督查评比。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参与区规划委员会规定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