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联网中文域名管理的通告本办法的适用范
时间:2023-04-02 22:04:01 | 来源:营销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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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互联网中文域名管理的通告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域名注册服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该条对域名管理的适用范围作了界定,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拓展到在我国境内的国外顶级域名(非CN域名)注册服务及中文域名注册服务的管理。
近几年来,我国企业通过国内的域名注册服务商、代理商注册国外顶级域名(如以'.COM'为后缀的域名)的比例急剧上升,新增国外顶级域名(如以'.BIZ'为后缀的域名)和非CN域名的其他国家、地区顶级域名(如以'.TV','.CC'为后缀的域名)的注册服务在我国境内的相继推出,给我国域名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为维护国内互联网用户的利益,有必要将非CN域名的注册服务纳入管理范围。
2001年下半年,中文域名在我国迅速发展,国际上也开始讨论多语种域名技术标准的制订。我国一直在关注多语种域名的发展情况,多次在互联网域名及号码分配机构(ICANN)大会及政府咨询委员会上发言,要求制订多语种域名标准的同时要考虑到各国文化习惯。因此在本办法中增加了关于中文域名的条款。
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发展,国家、社会各界对网络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对域名根服务器的运行问题越来越关注。为对现有CN域名系统、中文域名系统根服务器的管理。本办法信息产业部职责中规定了信息产业部'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并运行域名根服务器的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明确对运行域名根服务器机构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