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
时间:2023-04-02 14:44:01 | 来源:营销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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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委托起草有关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n(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市政公用设施年度维护计划;负责市政公用设施正常维护经费的测算、年度维护经费计划安排、调度核拨、使用监管工作;会同财政部门编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经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管使用。
n(三)负责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公用事业(供水、节水、供气、供热等)的管理工作。
n(四)承担区管的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
n(五)拟订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城市基础设施养护市场化改革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城市基础设施养护招投标工作。
n(六)负责区智慧城管的建设管理工作。
n(七)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行使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环境保护(社会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排污行为)、工商行政(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的无照经营行为)、公安交通(侵占城市人行道的行为)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处罚权。
n(八)行使公用事业管理(供水、节水、供气、供热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n(九)行使城区河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n(十)负责组织全区性城市管理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
n(十一)负责受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投诉、应诉工作。
n(十二)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监督、考核工作。
n(十三)承办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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