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府介绍
时间:2023-03-25 02:44:01 | 来源:营销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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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府介绍:(以下内容由中共党史出版社和党建读物出版社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设政务司、财政司、律政司和各局、处、署。主要行使下列职权:制定并执行政策;管理各项行政事务;办理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对外事务;编制并提出财政预算、决算;拟定并提出法案、议案、附属法规;委派官员列席立法会并代表政府发言。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负责:执行立法会通过并已生效的法律;定期向立法会作施政报告;答复立法会议员的质询;征税和公共开支须经立法会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1997年7月1日,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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