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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部门首长

时间:2023-03-25 02:10:01 | 来源:营销百科

时间:2023-03-25 02:10:01 来源:营销百科

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部门首长:律政司司长(英语:Secretary ofJustice;简称SJ),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三位司长级官员之一,主管律政司(英语: Department of Justice),专门负责香港政府的法律事务,包括提出所有刑事检控,并负有对香港所有罪案进行检控的最终责任、草拟政府提出的所有法律草案、以及为香港政府提供法律意见等;亦负责担任法律改革委员会主席。现任律政司司长是郑若骅。

律政司司长是三位能于行政长官休假或出缺时署任的政府官员之一,在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之后。

律政司司长虽然包括在问责制改革,但由于只负责法律事务,根据香港政府习惯不视作行政官员。

与司法机构及法律界合作,共同实践、推动和加强法治以及司法效率确保为委托人提供高效率的服务,律政司承诺-维持最高的专业水平和专业道德;尽可能让委托人清楚知道所拟进行的行动过程有什么困难、影响和责任;以及恪守法律或专业团体订定的法律专业标准

关键词: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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