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规划局单位职能
时间:2023-02-17 04:56:01 | 来源:营销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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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规划局单位职能:一、(三)将拆迁管理办公室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市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二)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研究制订全市城乡规划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制订全市国土规划、区域性规划。(三)研究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高效利用城市土地,科学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开发和部署。研究城市发展战略和城镇化进程,制定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中心城区年度规划建设发展计划;研究经营城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城市土地、空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市建设用地总量控制计划。(四)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规划等各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并组织对各项规划设计方案的评审报批;参与制订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五)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六)负责行政区域内各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总体规划的评审报批工作;审批县(市)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广场、主要街道、成片开发区的详细规划方案及市以上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规划方案。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审查报批、监督管理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负责指导行政区域内村镇规划的编制、审批管理工作,并监督实施。(七)对市区(川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新区)实行统一规划管理。(八)负责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的管理,审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合格证》。参与大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设计任务书的审查报批工作。(九)负责市政市容规划管理和规划区内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或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工作。(十)负责城市测绘管理和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勘测单位的资质登记审核,对规划市场的管理及规划勘测设计成果的验收。(十一)负责全市城乡规划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城乡规划信息的收集、存贮、开发利用,为城市各项规划建设提供空间数据支持,并向社会提供咨询和有偿服务,负责发布城乡规划信息和规划方案公示工作。(十二)负责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规划定线、验线,组织建设项目的规划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对城市各类城乡规划建设工程和市政管线工程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开发利用工作;对各县(市、区)城乡规划资料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十三)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各类建设工程规划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监督检查全市城乡规划部门行政执法情况;并负责有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