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单位主要内容
时间:2023-02-16 14:12:01 | 来源:营销百科
时间:2023-02-16 14:12:01 来源:营销百科
法人单位主要内容:
(一)依法批准设立法人的部门我国法律规定,各级工商、民政、编制等部门是单位审批登记的行政主管部门。各类单位一经上述部门批准,就具有了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与其他单位进行交往的各种法律权力,因而社会经济中的许多法津规定都以它们作为规范对象。
(1)工商部门
工商部门主要管理经营性的企业法人及所属的分支机构(产业活动单位)。
开展经营性活动的单位要取得法人资格必须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
企业法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
(在清查中要注意区分母公司与子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
母公司: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股份而能够对其他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通过股份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如控股集团、集团公司)
子公司:是被母公司控股的公司。在法律和经济上都是独立的,是企业法人。(我们平时称的二、三级法人)
总公司:指全资设立具有不定数量、不具法人资格分支营业机构的公司。
分公司:是附属于总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营业机构。不具法人资格。
(二)、编制部门编制部门主要管理二块法人单位:
(1)机关法人;
机关法人一般是指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批准建立的各级政党机关和国家机关。依据《民法通则》,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编制部门管编制序列。各级政府设多少工作部门由编制部门负责。
机关法人包括:
①县级以上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
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
③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
④县级以上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
⑤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
⑥县级以上各民主党派机关;
⑦乡、镇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注意:原来本条包括街道办事处,但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本次普查作为视同法人填报普查表。)
下列单位不作为机关法人:
①政府的临时机构和组织,不单独作为法人单位,归入所隶属的部门。
②乡人大主席团不作为机关。
(2)事业法人
根据编制部门的规定,属于编制部门登记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均应办理事业单位登记。事业法人是指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备案,领取《事业法人证书》,取得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法人条件的单位认定为事业单位法人;
①、经各级编制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事业法人证书》,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②、对于经编制部门批准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应该登记而还未进行登记的,具备法人条件的认定为事业单位法人;
(三)、民政部门民政部门主要管理三类法人单位:(1)社会团体法人;(2)民办非企业法人(三)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
(1)社会团体法人的认定
①、根据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认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经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或备案,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各类社会团体;
②、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人民团体。 (即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8大团体: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华工商业联合会。)
(2)民办非企业法人的认定
根据登记注册认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注意:民政批准发放的民政福利企业证书不是单位机构批准设立的依据资料,它属于资质证书一类的资料。)
(3)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批准设立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四)、其他部门只须经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不需要进行登记的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认定为事业单位法人。(如学校、医院、社会福利单位等等)
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不需要进行登记的具备法人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宗教场所等等)。
事业法人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区别在于:事业法人是'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