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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联支付频遭银行卡“盗刷”投诉 背后缘何?

时间:2023-06-20 21:39:01 | 来源:网站运营

时间:2023-06-20 21:39:01 来源:网站运营

通联支付频遭银行卡“盗刷”投诉 背后缘何?: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在央行叫停支付机构为网贷提供代收业务之后,依旧坚持在从事这项业务的支付机构也惹来大量有关银行卡被盗刷的投诉。

  按照央行给出的定义,所谓代收,是指经付款人同意,收款人委托代收机构按照约定的频率、额度等条件,从付款人开户机构扣划付款人账户资金给收款人,且付款人开户机构不再与付款人逐笔进行交易确认的支付业务。

  去年12月2日,央行在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代收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强调代收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代收业务适用场景,不得通过代收业务为各类投融资交易、外汇交易、股权众筹、P2P网络借贷,以及各类交易场所(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等办理支付业务。

  据了解,《通知》自发布之日起30日(2020年1月1日)后施行,相关代收与清算机构应当对照通知要求对存量代收业务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告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同意后执行。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应当暂停开展代收业务。

  在业内人士看来,支付机构提供的代收业务收紧之后,P2P网贷将首当其冲。“网贷平台的还款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支付机构的代扣,叫停这一业务对网贷平台而言相当于釜底抽薪,将直接促使网贷平台主动清退。”有互金行业观察人士对者表示。

  不过,记者也注意到,央行的这一《通知》在发布之后并未起到令行禁止的效果,有一部分持牌支付机构依旧在为网贷平台提供代扣业务,而这些机构往往也背负着大量用户的投诉。

  以通联支付为例,目前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关于通联支付的投诉帖达到500条,主要内容便是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手上的银行卡被扣去了一部分资金。

高炮贷款通道,面对投诉毫无歉意

  通联支付是总部位于杭州的老牌第三方支付机构,成立于2008年10月,由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投资,目前通联支付经营范围不仅仅局限于支付行业,还基于第三方支付涉足金融、信息服务等业务,通联支付已成为综合性金融科技服务企业。

  近日,在黑猫投诉平台中用户大量投诉通联支付为714高炮、现金贷平台提供支付通道,在投诉内容中发现,很多用户收到了“某银行账户向联通沪快完成通联沪快交易人民币扣款”的信息,

  某用户投诉到:我发现自己银行卡余额突然少了二百元钱,但是没有短信通知扣款,查询网银记录后,发现钱被通联沪快抠走,不明白其中原因,发现网上不少人都被通联沪快恶意扣费,想让通联沪快受到处罚。







  何为通联沪快

  通联沪快交易就是杭州证券交易。杭州证券交易于1990年成立,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归属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证券交易所分为两种,一种是公司制,一种是会员制,可以是政府或公共团体出资经营的,也可以是私人出资经营的,还可以是政府与私人共同出资经营的。

  可能是用户自己在申请网贷或者办理什么金融业务时,授权通联沪快进行代扣服务,具体什么交易以交易附言内容为准,如果不清楚可以联系被扣款账户的发卡银行咨询。一般情况下,通联沪快扣款交易的钱是无法追回来的,只有用户自己授权了扣款,才会发生,若是个人身份被盗引发的扣款,可以报警。

  此外,通联支付还是各监管机构处罚名单上的“常客”。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仅2019年年内,这就已是通联支付收到的第5张罚单,而近几年来,通联支付已累计收到至少13张罚单。共计遭没收违法所得303万元,被罚1383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罚不计入),罚没合计1686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分行2019年3月公布对通联支付的行政处罚决定。(西银)罚字〔2019〕第1号显示,通联支付陕西分公司客户风险评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对商户代付业务的真实背景、用途进行详细了解,为陕西智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代付业务明显与商户经营业务不符。中国人民银行杭州分行对通联支付陕西分公司客户风险评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代付业务客户与其经营业务不符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9年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杭州银罚字〔2019〕20号)显示,通联支付存在违反支付业务规定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杭州分行对其共计处以罚款73万元。12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杭州市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杭州汇管罚字[2019]3122191102号)显示,通联支付存在分拆交易办理超过单笔交易限额的留学费用支付的违法事实。国家外汇管理局杭州市分局对其处以人民币2067元的罚款。

  2019年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宁银罚〔2019〕5号)显示,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决定:对于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给予通联支付宁夏分公司警告,并对单位处以4万元罚款;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行为,对单位处以40万元罚款,对1名相关责任人处以3.5万元罚款。

  2018年4月,通联支付安徽分公司因为违反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监管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6万元罚款”的决定。2018年8月,通联支付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杭州营业管理部罚款人民币3万元。2018年10月15日,通联支付四川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央行杭州分行对其作出了罚款人民币9万元的决定。同年10月,通联支付还曾因为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监管部门处以罚款人民币33万元。

  2017年9月,通联支付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杭州分行处以罚款3万元。2017年12月通联支付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处以2万元罚款。

  2016年7月,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没收违法所得303万元,并处以罚款1110万元。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通联支付副总裁陈某某、湖北分公司总经理陈某某、杭州分公司总经理张某某、新疆分公司总经理王某某、杭州分公司副总经理方某给予警告,并各处5万元罚款。

  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12日,通联支付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处以30万元罚款;未对交易进行监测、分析和报送可疑交易报告,处以30万元罚款;未按照要求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处以35万元罚款。另对通联支付一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6.5万元罚款

关键词:支付,银行,通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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