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
时间:2023-07-04 19:36:01 | 来源:营销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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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6〕13号)关于'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创建'的有关要求,培育市场主体,引导电子商务园区和企业建设发展,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参考《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创建2015-2016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4〕770号)和其他省市的做法,制定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二条 开展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是为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引导作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电子商务产业聚集,推动电商领域'双创',优化公共服务,完善产学研用合作与创新机制,建设良好生态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我省电子商务应用、服务与管理水平。
第三条 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的申报范围分别包括:
(一)示范基地
在山东省内各地依法设立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特色电商小镇、电子商务专业楼宇及各级政府规划布局的电商产业发展区域等。
(二)示范企业
在山东省内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独立核算,并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实现消费者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等商务活动的企业,包括网络零售、网络批发、电商服务、生活服务、综合创新等类型。
第四条 山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自愿申报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开展。认定工作由省商务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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