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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传销中心章程

时间:2023-07-01 07:12:01 | 来源:营销百科

时间:2023-07-01 07:12:01 来源:营销百科

中国反传销中心章程:名称 中国反传销中心

第一条 中国反传销中心志愿者工作组《以下简称志愿者工作组》-是反传销志愿者自发形成的公益性群众集体。

第二条 工作组的宗旨是针对日益猖獗已成为社会毒瘤的各种非法的传销和变相传销,进行反传销宣传、救助传销受害人等活动。

第三条 工作组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条件成熟时应在相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 志愿者工作组-接受合法的全国各反传销志愿者组织指导,团结和协调各地反传销志愿者及集体,活动范围以 中原地区为中心辐射全国。

机构

第五条 工作组设置解救部、外联部、网站管理部、咨询部和宣传部,其负责人自动成为副组长,受工作组领导。

宣传部 负责工作组对外宣传的有关活动,策划组织工作组在全国各地的宣传活动,提高和增强群众对传销的预防和警惕。

咨询部 通过工作组的反传销知识培训,接受求助者的咨询,解疑答惑,整理求助者与受害者的举报材料,为其他各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外联部 负责联系 政府、执法、媒体及其他反传销志愿者或群体的联络与协调。

解救部 负责全国各地的实地专业反洗、解救工作

网站管理部 负责网站的管理及维护工作

第六条 工作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二人,工作组成员包括中国反传销中心成员和志愿者成员以及志愿成为临时协助工作成员的求助者。

第七条 全体组长、副组长为核心成员,工作组采用民主集中制决策,采取核心成员的一票否决制,未经核心成员全体同意,不得采用工作组名义。

第八条 中国反传销中心志愿者工作组-成员按照'自愿加入、自愿退出'原则组成,接受全国各地的志愿者,加入之前应提出申请,退出之前应明确告知。

第十条 本着'健康发展'原则,志愿者申请加入时应慎重思考,原则上加入之前应有一个月以上的反传销经验,申请成为副组长原则上应至少有三个月反传销经验。

第十一条 保护工作成员、求助人员隐私不受侵犯,组长、副组长应在工作组内公开个人相关资料以接受社会监督。

资金筹措

第十二条 本着'公益'原则,本组织不向任何求助者和受害者索取报酬。

第十三条 本着'长期坚持'反传销的原则,本组织接受法人和个人的合法捐款和其他资金援助,并在工作组范围内公示。

第十四条 财务管理由三人组成,保管一人,记账一人,支配一人。财务工作在工作层内公开。

第十五条 财务管理在 中国反传销中心网定时公开。

其他

第十七条 以求助者自救为核心,展开宣传工作。

第十八条 以解救说服为核心,展开自救工作。

第十九条 在当地政府执法部门指导下,展开打击团队行动。

第二十条 本着'团结' 原则,不参与任何个人纠纷。

关键词:中心,中国,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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