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知识产权局机构
时间:2023-06-10 06:09:01 | 来源:营销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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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知识产权局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知识产权局设4个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行政、接待、内部审计、精神文明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和机关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纪检、监察、党务、计生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执法与监督科)
承担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工作;组织开展专利行政执法、行业专利保护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承担、指导有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机关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指导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牵头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维权援助以及涉外应对机制的相关工作;依法指导区县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
(三)规划发展科(产业促进科)
负责拟订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质押融资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优惠、扶持培育和奖励政策措施的起草及组织落实工作;承担规划、指导全市专利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协调落实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制度,审查、监管专利方面的工作;承担协调推动行业和产业专利发展规划、战略的制订实施工作;承担牵头协调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与管理工作。
(四)协调与合作科
承担组织、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指导全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实施的相关工作;承担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统计、考核制度和推动专利申请的相关工作;承担制定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并推动落实工作;负责指导专利中介机构和知识产权社团工作,依法对专利中介机构的设立、变更、停业和注销进行备案登记,对专利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研究国(境)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承担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参与知识产权的涉外谈判,牵头开展知识产权的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承担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和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