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备案三、 申请红盾备案应具备的条件
时间:2023-04-03 01:20:02 | 来源:营销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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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盾备案三、 申请红盾备案应具备的条件:(一)网站的所有者拥有独立域名,或得到独立域名所有者的使用授 权;
n(二)网站的所有 者取得北京市电信管理机关颁发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ICP许可证》)。
n网站有共同所有者的,全部所有者均应取得《ICP许可证》。
n(三)网站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核定有'互 联网信息服务'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
n网站有共同所有者的,全部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均应核定有'互联网信息服务' 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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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网站名称应当符合以下规范:n(一)每个经营性网站只能申请一个网站名称。
n(二)经营性网站备案名称以通信管理部门批准文件核准为主要依据。
n(三)经营性网站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n1、有损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n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使公众误解的。
n3、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n4、其他具有特殊意义的不宜使用的名称。
n5、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使用以下名称的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不予受理:
n(一)网站名称与已备案的经营性网站名称重复的。
n(二)使用备案失效后未满1年的网站名称的。
n(三)违反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备案经营性网站名称含有驰名商标和着名商标的文字部分(含中、英文及汉语拼音或其缩写),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