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内设机构
时间:2023-02-15 16:03:01 | 来源:营销百科
时间:2023-02-15 16:03:01 来源:营销百科
兴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设七个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相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相关文书档案、印章使用管理、对外联络协调工作;起草重要文稿、负责制定机关工作制度、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上级、本局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察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局计算机局域网、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系统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职工教育培训、劳动工资、职称评聘和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招商引资等工作。
(二)规划股
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县城乡规划,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拟定加快新型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战略和城乡规划管理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城市规划的调整、修编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参与重大项目的选址工作;负责县城建设用地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雕塑和户外广告规划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按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用地划拨、出让的规划条件;负责按控规和规划条件组织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建设方案的评审、审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选址、总平面图及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的审查;负责建筑工程项目规划批后监管和规划竣工验收工作;负责规划业务档案归档移交工作;负责县城城市规划范围内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管理工作;负责对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基础地理信息和规划管理信息工作;负责县城综合管线普查与管理工作;负责出具县城城市桥梁工程、道路交通工程、各类市政管线工程、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工程等市政工程用地规划条件;负责市政工程项目的批后监管和规划竣工验收工作。
(三)建设股
研究草拟全县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指导全县城乡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建设行业统计和上报。研究拟订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培训;负责全县村镇个体建筑工匠的从业资格管理。
(四)建筑管理股(招标办和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股)
研究草拟全县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指导和规范全县建筑、勘察设计咨询、建设监理市场;指导全县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工作;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施工许可、资质管理、资质申报、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指导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和个人从业资格的管理;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工作;指导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参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工程质量;组织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的调查处理;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和行业自律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建筑智能化工作;负责全县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方案执行国家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和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建筑节能工作。
(五)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建设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审批办理和服务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承担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申请的统一受理和统一送达许可决定职责;按有关规定负责本局其他审批事项的转办和联络工作。
(六)综合股(法制股、燃气办)
负责行业依法治业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城乡规划、建设的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督促查处违法、违章行为;负责系统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听证的相关工作;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的行业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指导工作;负责无明确对口股室管理的其他工作。
(七)人民防空股
负责全县人民防空的管理和人民防空工程施工质量及专项备案工作;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收取、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