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众网络公众参与与政府管理
时间:2023-02-14 19:15:02 | 来源:营销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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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众网络公众参与与政府管理:一、网络公众参与存在问题
1. 网络参与的法律及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的法制建设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我国也已步入了法治社会的殿堂。但是从网络公众参与方面来说,目前还没有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同时,网络公众参与的制度与体系不健全,没有具体的规范,缺少可操作性,从而导致网络参与的非正规性、非规范性,网络参与的效果不能很好地落实,公众网络参与的权利也得不到法律制度保障。
2. 网络参与主体不平衡,导致公共政策制定的片面性。网络参与从理论上来说具有平等性的特点,但从我国的现实层面来看公众平等进行网络参与仍存在不平等的问题,这种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从互联网普及率上看,一方面是区域发展不平衡,《第27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各地区的互联网发展差异依旧明显:东部沿海地区互联网发展水平较好;而中西部地区互联网发展水平较为滞后,网络普及率低于全球平均水平。另一方面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报告同样指出2010 年我国农村网民规模达到1.25 亿,只占整体网民的27.3%;(2)从年龄构成来看,中老年人进行网络参与的人数相对要少得多;(3)从受教育水平来看,有研究表明我国网民的受教育水平远远高于我国的总体受教育水平。此外,少数懂得计算机网络技术及管理知识的精英按自己的意愿控制信息的传播,可能加剧网络参与主体的不平衡。
3. 网络信息量大,导致公共决策的盲目性。任何决策都需要获取一定的信息,信息量的多少是影响决策好坏的因素之一。在传统的信息获取方式中,决策者所获取的信息要经过层层过滤,最终呈现在决策者面前的可选择信息十分有限,即使在这有限的信息中,有一部分甚至是无效或错误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决策者只能根据有限的信息作出有限的决策。网络条件下,公民参与方式的改变使决策者可以直接获取大量信息,但此时决策者又面临一个新的情况,即信息泛滥、杂乱无章。面对繁杂的信息以及各种不同的声音,决策者在决策中可能犹豫不决、难作决定,从而产生'布里丹效应',使决策带有盲目性。
4. 网络道德缺失,公众非理性参与。网络参与具有隐蔽性、匿名性和虚拟性,这就使得网民可以以虚拟身份在网上自由操作,这样一方面减少了个人参与的不安全感,而另一方面由于个人摆脱了现实社会的道德规范约束,容易放纵自己的言行。此外由于我国的网络技术与管理仍不到位,一些个人或组织通过网络散布谣言、制造混乱,甚至有些黑客直接攻击政府网站,发布虚假新闻和信息,编造虚假政策,导致网络参与的无序及网络思想混乱,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秩序。
二、完善网络公众参与的建议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我国网络公众参与虽然为公众表达民意、参与政治提供了更加便捷的途径,在发挥公民主人翁地位中起到了不可泯灭的作用,但是它在发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因此如何充分发挥网络参与的作用,建设和谐有序的网络政治秩序无疑成为一个当今中国面临的重大课题。从网络参与的主客体来看,主要包括政府和公民两方面,因此我们从这两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 完善网络公众参与的政府责任。
① 从思想上重视,树立正确的态度。在信息时代,网络是政府听取民意,获取决策信息的主要阵地,可以说网络已经成为政府的信息神经系统,因此政府必须从思想上重视网络公众参与的重要作用,不能因为害怕网络舆论而不敢接触网络,政府越是远离网络,公众越是对政府失去信心。只有树立正确的网络态度,不断听取网民的意见与建议,政府的政策才能得到公众的理解;也只有将网络舆论中的负面信息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面镜子,政府的政策在执行中才能不断纠正偏差,得到公众的支持。
② 重视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网络技术保障。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技术保障是加强公众网络参与的硬性条件。首先,要加快信息基础建设。政府要加大对网络不发达地区的投入,采取政策倾斜扩大农村网络使用者的数量,以减少信息落差,缩小数字鸿沟,同时也要加强网络欠发达地区的网络知识培训和传播,促进网络参与均衡发展。其次,要加快官方网站的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要积极关注网络安全领域的发展动态,研究国际先进的理念,掌握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不断开展反网络攻击、反病毒入侵、防系统漏洞等研究,增强我国网络的安全性能。
③ 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完善网络体系。目前我国在网络立法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由于网络技术更新速度较快,一些已颁布施行的法律已经不再符合现实情况了,为了减少网络参与的非规范性,政府应尽快创建完备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公众参与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依法打击网络犯罪及破坏网络秩序的行为,保障公民有序参与,真正做到依法治网。还要加强网络舆论监测,建立网络预警机制。一旦发现不良信息或危害社会的舆论要及时遏制,防止事态扩大,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同时应加强决策网络监督机制,在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中要加强对政策的网络监督,确保政策的效果向预期目标发展。
2. 完善网络参与的公众努力方向。
① 提高参与意识,加强民主意识。由于传统的信息传播方式以及公众参与方式的影响,公众对自己的主人翁地位没有清醒的、明确的认识,对公共政策和政府行为只是被动地接受。而政府也好,政府制定的政策也好都是为公众服务的,要想使这一服务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公众就必须参与政策的制定,发表自己的观点,表达自己的意见。互联网为公众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表达渠道,所以公众要积极参与,不断加强自己的民主意识。
② 提高参与能力,增加参与的有效性。如果只有参与意识,而没有网络参与技能,那么网络参与只能是一句空话。公众要想进行网络参与就必须提高自身的网络技术水平,加强对网络知识的学习。除了网络知识外,公众也要培养自身发现问题的能力,多关注一些关于民生等方面的大政方针政策,只有这样,公众在网络参与的时候才会有针对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才有可行性,换句话说公众的参与才是有效的。
③ 遵守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网络素质。公众在网络参与的过程中因为丧失道德标准而发表的一些不理性的言论与信息,可能给政策制定者造成主观上的偏差,甚至导致政策制定者制定错误的决策,使正常的民意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与采纳,严重影响网络参与的实效性。因此公众要树立网络法律意识和网络道德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同时以较高的网络道德规范来要求自己,把网络道德规范内化成一种个人习惯,使自己的网络行为服从于社会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