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党委宣传部办事指南:
时间:2023-02-10 01:30:01 | 来源:营销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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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党委宣传部办事指南::一、联系洽谈综合事务。
请联系宣传部综合科办理。如需发送电子版工作函件和材料,可发送到邮箱。 二、申请报道、摄影、录像。 请提交有申请单位党委负责同志签字并盖公章的工作函件或申请材料,联系宣传部宣传科办理,最后由部领导签字同意并备案。 三、申请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
第一步:校内各单位(团体、组织)若需申办活动,事先向所属主管(或指导)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交活动申请(含活动计划书)。
第二步:在等到所属主管(或指导)单位负责人审查同意后在宣传部网站下载并填写《四川大学校园文化活动审批表》。(一式两份)
第三部:申请单位党委负责同志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第四部:备齐与活动有关的各方面材料,根据申办活动实际所涉及方面,提交学校校园文化活动各协管部门依次审核。
第五步:最后提交校党委宣传部复核,由部领导签字同意并备案。
四、申请在校内悬挂横幅、布置海报展板等宣传品。
第一步:宣传部网站下载《四川大学表语横幅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按要求填写。
第二步:申请单位党委负责同志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第三步:宣传部宣传科审核。
第四部:宣传部领导签字。
第五步:宣传部综合科盖章,并交一份审批表给宣传部宣传科。
第六步:根据规定制作和悬挂设置,并在到期后及时收回。
五、校外新闻单位等各类媒体人员进校采访、拍摄。 校外媒体人员带上记者证、采访证、单位介绍信或工作函件及有关材料(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公章),联系宣传部宣传科办理,最后由部领导签字同意并备案。 六、校外人员进校开展有关讲座、报告的申请。 相关邀请单位提交有本单位党委负责同志签字并盖公章的工作函件或申请材料,到宣传部宣传科、思想理论教育科审核办理,最后由部领导签字同意并备案。 七、在学校校园网主页及新闻中心网站发布新闻。 提交有本单位党委负责同志签字并盖公章的发布内容,并同时提交电子版(或发送到邮箱),联系宣传部网络与校园文化建设科审核,最后由部领导签字同意并备案。 八、在学校校园网主页'学术看板'栏目上发布学术活动信息。
第一步:宣传部网站下载《四川大学学术看板审批表》,并按要求填写,备齐相关资料、证明。
第二步:申请单位党委负责同志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第三步:到宣传部网络与校园文化建设科审核,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第四部:宣传部领导签字,综合科盖章。
第五步:宣传部网络与校园文化建设科留存审批备案,并发布内容。
九、校园网二级域名申请。
第一步:申请单位书面提供合理充分的申请理由和域名所指向网站的详细内容,并填写好《四川大学域名注册申请表》。
第二步:申请单位党委负责同志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第三步:到宣传部网络与校园文化建设科审核。
第四步:宣传部领导签字,综合科盖章。
第五步:宣传部网络与校园文化建设科留存一份申请表。
十、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
全校教职工双周一次的政治学习计划、内容由宣传部思想理论教育科负责提前在宣传部追求网'理论学习'专栏中挂出。思想政治学习有关事宜,请联系宣传部思想理论教育科。 十一、学校出版社出版物及各类公开出版刊物、社科研究重大选题的审批。 提交出版物及选题内容,以及有相关主管单位党委负责同志签字并盖公章的工作函件及有关材料,到宣传部思想理论教育科审核办理,最后由部领导签字同意并备案。 十二、校内教职工中群众社团组织的管理与报批。 提交有相关单位党委负责同志签字并盖公章的申请材料,到宣传部思想理论教育科审核办理,最后由部领导签字同意并备案。 十三、投诉和建议。 师生员工如对宣传部或部门工作人员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宣传部服务监督电话或邮箱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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