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电商做跨境电商,大家怎么看?
时间:2023-04-03 17:06:01 | 来源:电子商务
时间:2023-04-03 17:06:01 来源:电子商务
一、照理先了解几个概念
1、OTC:即非处方药(over the counter),非处方药是已经多年实践证明安全性很高的药物,这类药物消费者可以直接去购买【不用拿医生开的处方】。
2、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于不同国境(关境)的主体,通过互联网平台达成交易、线上完成跨境支付,再通过跨境物流方式实现商品交付的新型国际贸易方式。目前进口主要有两种模式:分别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代码1210)、跨境直购进口(海关监管代码9610)。
3、药品跨境电商:这里是指零售进口模式,海外药品通过跨境进口方式,把国外(境外)药品,通过互联网平台交易,通过国际跨境物流运递到海关监管场所,清关放行后经国内快递配送到境内消费者。
4、跨境电商正面清单:2016年4月7日后,多部委四次颁布跨境电商正面清单,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只能卖正面清单里的商品,最新版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版)》,共计1413个类目商品。
二、药品跨境试点本质:“突破OTC和医疗器械”清单限制
现有正面清单,关于药品的类目极少,仅限橡皮膏、药棉、纱布、绷带、凝胶制品等“不痛不痒”的商品,其他关于器械的几乎都备注“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商品除外”,相当于把医疗器械排除在正面清单外。
药品跨境进口试点的本质就是:准备突破OTC和医疗器械清单限制。
下图:2019版跨境进口正面清单
想要突破跨境进口商品正面清单,无外乎两种途径:
在现有清单增加更多药品及医疗器械类目。但这涉及到两个难点:
(1)正面清单的类目变更,会涉及多部委联合研讨、批准,最新版的已过去2年,迟迟未变。药类产品比较敏感,需要较长时间研讨。
(2)正面清单是普惠化的,原则上所有跨境进口试点城市都适用;如果清单增加更多药品、医疗器械类目,试点区域无限扩大化,对传统贸易方式及国内药企冲击大,也加大了监管压力。
就像早期开放跨境电商零售试点城市一样,药品跨境进口,属于新业务,监管机构秉承“包容审慎”的态度,需要在某些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地方,开放试点;以此验证市场需求,形成比较成熟的监管方式,从地方版清单上升到全国版清单,真正实现跨境电商“普惠化”。
三、OTC药品另辟蹊径:CC直邮模式
笔者近期接触几家日本、香港代表性的药企厂家/品牌,就目前政策来讲,大范围试点保税进口1210模式不现实,走合规CC模式是目前众多海外药企纷纷探索的方法,这样一来除了国家禁止的部分药品如麻醉类、神经类外,按理说都可以CC模式销售,按个人物品清关。关于CC模式的资质、合规业务模式,可私下探讨。
药品跨境电商顾问,黎代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