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设立网上贸易法院
时间:2023-03-20 02:16:01 | 来源:电子商务
时间:2023-03-20 02:16:01 来源:电子商务
新冠肺炎大流行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泰国政府鼓励每个人都保持社会距离,并实施了一些指导方针,以阻止COVID-19的传播。私营企业鼓励员工保持社交距离,在家工作。这些“新常态”的做法已经影响了消费者的行为,将网络平台作为日常购物的一种方式。随着电子商务渠道的使用越来越多,消费者和在线供应商之间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泰国当局认识到,传统的索赔渠道不适用于在线交易引起的纠纷,许多消费者在进行在线交易时无法向在线供应商或个人追索。
为了消除阻碍消费者对有争议的网上交易提出索赔的程序障碍,并在总体上增加消费者的权利,法院管理委员会设立了一个新的民事法院分部(“法院”)来处理网上贸易纠纷。
设立网上贸易法院
法院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0日在《泰国皇家公报》上发表了一项公告,呼吁建立法院的在线贸易司(“公告”)。2022年1月27日,最高法院成立了在线贸易司。
网上贸易部门概述
1. “网上交易案”的定义
该公告将“在线交易案件”定义为根据《消费者保护法B.E.2551(2008)》(consumer Protection Act B.E.2551(2008))的消费者案件,然而,该纠纷必须与消费者和在线供应商之间的在线交易或服务有关。这是指通过在线平台(如电子市场、社交媒体、网站和电子邮件通信)达成的贸易或服务协议。通过电视、传真、电话或在线广告等其他媒介或传播形式的广告进行的交易或服务,消费者不在线购买任何产品或服务的,不被视为在线交易案件。
2. 电子文件和网上诉讼程序
网上交易部通过网上法庭备案系统(“电子备案”)运作,方便消费者进入司法系统,而无需指定或聘请律师提出索赔。请注意,消费者仍然可以通过传统渠道向主管法院提出索赔。
由于法院具有全国范围的管辖权,消费者可以向法院提出任何与网上交易相关的索赔,而不管纠纷发生在哪里。消费者不需要出席法庭诉讼。所有的法庭程序,从提出申索、调解、证人审查到宣布判决,都完全在网上进行。
3.备案和法院审查程序
要提出索赔,消费者必须在
https://efiling3.coj.go.th/eFiling或法院网站
https://civilcoj.go.th/th/content/category/detail/id/22/iid/277616注册并登录电子提交系统。在提交有关索赔的信息后,包括在线供应商的详细信息(以消费者最了解的为准)、与贸易争端相关的平台以及争端的详细信息。法院将考虑网上提交的信息,并安排聆讯。向法院提交在线交易案件不存在诉讼或法庭费用或争议价值门槛。
如有任何困难,法庭亦会指派一名法庭人员支援消费者。例如,如果消费者只能识别网上供应商的简介或网站,法院人员将联系政府当局,以识别网上供应商,并继续进行服务程序。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程序解决案件,也可以进行证人讯问,最后作出判决。泰国传统争端解决方式的概述可在此链接找到
结论
网上贸易科的设立,旨在保护和支持消费者的权利,因为他们在网上交易中被利用,而又无法利用传统的民事申索制度,就网上交易所造成的损失寻求赔偿。通过使用电子备案系统、在线诉讼、免除备案和法庭费用,以及维护消费者通过传统的民事诉讼向法院提出的所有权利和途径,在线贸易部门为消费者寻求救济提供了更多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