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58846557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15158846557 在线咨询
所在位置: 首页 > 营销资讯 > 营销百科 > 保送生山东政策

保送生山东政策

时间:2023-07-14 17:15:01 | 来源:营销百科

时间:2023-07-14 17:15:01 来源:营销百科

保送生山东政策:(一)省级优秀学生、相关竞赛获奖学生,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中学须于寒假开始前将经公示的保送生推荐名单报所在地省级招办,并向有关高校寄送加盖中学校章的学生情况材料。

(二)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须按本办法要求制订该校推荐办法,报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招办备案后在该校公布。同时,省级招办应在本省(区、市)招生网站公布。

各外国语中学的推荐保送生名额由教育部根据各校推荐保送生工作情况、毕业生规模及高校反馈评价等因素确定。各外国语中学应根据已公布的推荐办法及允许推荐名额,选拔该校符合推荐保送要求的学生,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外国语中学须将经公示的推荐名单报该校所在地省级招办,并向有关高校寄送加盖中学校章的推荐学生情况材料。有关省级招办须对本省(区、市)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上报的保送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

(三)符合保送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可向国家体育总局申请,并由国家体育总局进行资格审核后向有关高校推荐。

(四)符合保送条件的公安英烈子女,可向烈士生前所在单位或英烈现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逐级报至省(区、市)公安厅(局)政治部审核。各省(区、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于2008年3月底前将推荐保送生的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

(五)符合保送条件的省级优秀学生、相关竞赛获奖学生、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退役运动员及公安英烈子女,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关键词:政策,山东

74
73
25
news

版权所有© 亿企邦 1997-2025 保留一切法律许可权利。

为了最佳展示效果,本站不支持IE9及以下版本的浏览器,建议您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 点击下载Chrome浏览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