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社会虚拟社会也需管控
时间:2023-07-13 07:21:01 | 来源:营销百科
时间:2023-07-13 07:21:01 来源:营销百科
虚拟社会虚拟社会也需管控: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虚拟社会应运而生。但虚拟社会匿名、开放、 高度自治等内在特点决定了对其管控存在较大难度,如何引导虚拟社会自律、解决管理前端缺失、提升虚拟社会违法犯罪查处力度来规划虚拟社会管控已成为一大 课题。 许多社区网站的游戏是基于虚拟社会可以给参与者提供宽松的自由环境,游戏参与者摆脱了传统 伦理与法律的约束,为所欲为的行动可以与自己的社会角色、社会地位、社会 责任完全没有关系。'偷菜'的一度流行从一个侧面说明了现实社会中集体主义的行为 规范与虚拟社会利己主义无需 规范的激烈 冲突。
网络的出现并发展为活动和信息交换提供了虚拟空间,有社会学家认为虚拟空间及其间发生的各种活动形成了虚拟社会,虚拟社会可说是现实社会在网络上的它维体现,各 大SNS社交网站就是虚拟社会中不同虚拟国家或者虚拟社区。目前中国针对虚拟社会和虚拟社区并没有建立相关的 道德准则和法律 规范,对于其犯罪的表现形式、犯罪原因以及综合防控对策也没有深入研究。
2008年11月, 北京市 海淀区破获了一起网游公司 数据库管理员,替玩家修改游戏数据牟利的商业贿赂案件。虚拟社会中的宝物、货币等在现实世界中可以进行买卖,这产生了虚拟财产的概念。
虚拟社会和现实世界发生经济联系的重要载体就是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 虚拟货币、积分、虚拟装备、电子账号等等都属虚拟财产。虽然虚拟财产只存在于游戏运营阶段,只有在特定的 网络游戏中才有意义,具有明显的空间和时间限制性,但是虚拟财产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人的需要并可以交易,甚至具有可用货币衡量的 经济价值。
当虚拟财产与现实社会发生具有法律意义的 社会关系时,就应该被纳入现实法律的调整范畴。法律之所以保护某类财产,不在于它有使用价值或 交换价值,而在于其中存在着法律必须保护的 社会关系,如用户花费现实货币购买游戏装备所产生的买卖关系。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偷菜'不算偷,但是如果在可用货币买来的积分、装备方面作弊就是违犯民法了。
据中国互联 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中国网民规模达到3.38亿人,普及率达到26%。手机网民规模为1.55亿人,占整体网民的46%。作为互联网使用者的主体,青少年受 网络影响尤其大。
除了在技术上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之外,还应该通过立法对互联 网络、虚拟世界进行 规范,打击破坏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的行为。应合理引导网上舆论,促进互联网对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形成积极正面的影响, 网络、游戏运营商和技术方案提供商应在网络上、业务上和技术上保证互联网和游戏的健康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