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58846557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15158846557 在线咨询
所在位置: 首页 > 营销资讯 > 营销百科 >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论坛总版规定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论坛总版规定

时间:2023-06-22 14:06:01 | 来源:营销百科

时间:2023-06-22 14:06:01 来源:营销百科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论坛总版规定:  一、总则

  欢迎您加入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泮池风'学生论坛(以下简称'论坛')。该论坛旨在为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提供网上自由交流的空间,由学生自发搭建、维护、管理并由论坛管理团队支付相应费用(包括国际域名注册费;服务器申请、使用费用;国家域名备案等费用)的非官方的学生论坛,与长江大学及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没有任何实质性关系,不接受其领导、控制。

  本站域名为本论坛购买,拥有其使用权,为本论坛所有。详情登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查询。本论坛一切行为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下合法开展。   特别声明:本站已经通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审批与备案。

  请所有注册会员请在使用论坛之前详细阅读该版规,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受到不必要的处罚。请大家珍惜这样一个来之不易的'纯净之地'。

  二、会员的权利

  1.普通会员的权利

  a.会员拥有发布帖子的权利;

  b.会员拥有上传下载(查看)附件的权利;

  c.会员拥有监督、选举管理员、总版主、版主的权利;

  d.会员拥有对受到的处罚进行复议的权利。

  2.实名会员的权利

  a.实名会员定义:凡在向总版主以短信息的形式提交自己的真实'姓名、专业、年级、手机号码、寝室'并查实者即可成为真是会员;

  b.真实会员拥有申请管理员、总版主、版主的权利;

  c.真实会员拥有申请开通个性化分板块的权利(如班级分版等);

  d.真实会员拥有参与阅读权限高于100的帖子的权利;

  e.真实会员的信息可以选择公布与否,而相应信息将被封存在只有论坛管理组可以查看的板块之内。

  3.荣誉会员   论坛管理员、总版主、分版主卸任之后且在任职期间内无不良记录,论坛将授予其'荣誉会员'称号。

  三、奖励及处罚规定

  1.关于精华奖励的规定   凡是符合一下条件之一的帖子即可成为精华帖。可由发帖者向帖子所在板块版主发送短消息申请加精,或者由分版主或总版主直接给予加精。

  凡被加精华的帖子发布者将由系统自动加50分以奖励。精华贴将以'红色高亮'格式显示。

  这些条件是:

  a.内容原创且有较强的思想内涵,内容为大多数网友所同意;

  b.非常精彩的转帖(注明转载来源),转载者花了一定精力用于搜索、转载、编辑发布的帖子;

  c.点击量、回复量处于所有帖子前10位的帖子;或内容影响力在论坛里相当大的帖子。

  2.关于加分奖励的规定

  所有会员均享有给予别人加分的权利。

  所有会员凡是认为发帖、跟帖、评论等有理有据、精彩妙语均可依据自己的判断给予其加分。具体加分额度论坛将视具体情况随时调整。

  3.关于处罚级别及相应解决办法

  a.五级处罚:由版主、总版主扣除一定分数;

  b.四级惩罚:由版主、总版主发短消息给予警告;

  c.三级惩罚:由版主、总版主封除ID一周时间,一周之后系统自动解除封除;

  d.二级惩罚:由版主、总版主封除ID一个月,一个月后系统自动解除封除:

  e.一级惩罚:由版主、总版主封除IP,原则上不予以解除,永久性拒绝该用户访问论坛。

  4.关于处罚的一些解释

  a.原则上除一级处罚外其余各级别处罚均由各分版版主根据各自板块版规根据具体情况执行,并由其负责处罚期满之后的解除工作;

  b.原则上总版主不直接管理分版内处罚事物;

  c.受到处罚者可以在'论坛检察院'版块内向总版主申请复议,总版主负责复议审查该申请;

  d.凡各本版版主发现需要给予一级处罚的情况随时提请论坛管理组审核,当审核通过后由总版主实施该处罚。

  四、发帖规定

  1.论坛定位于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之间自由的沟通和交流,因此原则上没有发帖上的限制;

  2.关于转载贴的规定

  请转载者注明转帖内容来源,并且请转帖者在转帖文章时请注意原发表单位的版权声明,并负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版权责任,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签名档、注册ID等)发布造谣生事、诽谤他人、虚假信息、煽动性的言论;一经发现,则该帖立刻关闭或删除;发布者将被警告一次,若屡教不改者(累积警告两次以上者)将受到三级以上处罚;

  4.论坛谴责无意义'灌水'式发帖。严禁批阅式刷版发帖(刷屏),请勿同一ID每次回复无意义且内容相同,请勿同一主题多条发出(若系统问题请通知版主),若单独找某位网友请使用论坛短信息功能,对于关闭帖子等相关问题若有问题或意见请勿发帖,请使用论坛短信息与版主沟通,对于灌水帖、捣乱帖、恶意意见帖,版主会酌情删除或关闭;而出现上述情况者的处罚办法遵循各分版版规;

  5.除特定版块外,其余板块内均不得发布任何形式的商业性质的广告,一经发现,则该帖立刻关闭或删除;

  6.请发帖之前详细了解论坛各板块分类,不同主题请发表在相应板块。此类帖子一经发现,版主会根据情况转至相应版块;

  7.请注意文明用语,严禁出现对任何人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诋毁的言论,一经发现,版主将对该帖酌情关闭或删除;发布者视情况给予四级以上处罚;

  8.请勿在本版发表任何慈善募捐或爱心活动报名帖,否则将被删除;

  9.本论坛禁止粘贴任何侮辱、淫秽、色情、暴力、死亡、血腥图片;版主一经发现可直接删除并受到三级以上处罚;

  10.凡发布破坏国家团结、破坏民族宗教信仰、淫秽色情等违法内容者,将交由公安部门备案审查;

  11.请勿公开张贴短消息内容。论坛短消息只限会员之间私下交流,属于个人隐私,论坛无权干涉;

  12.请勿使用不文明签名档;不得使用不文明自定义头像;签名档及帖子中严禁含有超链接不健康网站、论坛地址及带病毒的文件。上述问题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若屡教不改者(累积警告两次以上)将受到二级以上处罚;上传附件中严禁携带病毒,一经发现直接封除其IP。

  所有会员都应该维护论然良好的网络环境,凡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帖子,可向'论坛检察院'报告,一经查实,除被举报帖子及发帖者受到相应处罚外,举报者将收到论坛给予的100分奖励。

  五、管理团队、管理员、总版主、版主制度

  1.申请制度

  a.申请时间:

  论坛每年定期招聘管理员、总版主、版主;

  若有空缺职位时,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实名会员随时可以申请。

  b.申请方式:申请者请到'版务办公室'板块中发帖申请。申请格式等相关要求请参阅该板块置顶贴;

  2.管理团队

  论坛管理员、总版主、各分版版主组成论坛管理团队;

  负责表决管理员、总版主、版主的试用期转正、任期满继任申请。原则上获得总人数2/3以上的同意相应申请即可通过;

  3.具体要求

  a.管理员:

  具有Discuz!论坛开发经验的同学可以申请为论坛管理员;

  管理员是论坛管理团队的一员,是论坛的最高管理级别;

  管理员负责论坛的建设、维护,负责新版块的开通,负责总版主的批准等;

  管理员试用期为自批准之日起一个月,试用期后经过管理组认证后可成为正式管理员,任期为转正之日起一年,期满之后可以申请继任;

  管理员卸任后论坛将按规定给予'荣誉会员'称号。

  b.总版主:

  总版主是论坛管理团队的一员;

  负责协助管理分版的事物,负责全面协调全论坛情况;

  负责各分版版主申请的考核、批准;

  负责各分版处罚的复议;

  负责'论坛检察院'内反映问题的解决;负责网友各种疑问的解释;

  总版主试用期为自批准之日起一个月,试用期后经过管理组认证后可成为正式管理员,任期为转正之日起一年,期满之后可以申请继任;

  总版主卸任后论坛将按规定给予'荣誉会员'称号。

  c.分版主:

  分版主是论坛管理团队的一员;

  负责各自板块版规的制定;

  负责该板块内容的审查、维护;

  负责该板块各种纠纷的处理;

  负责将不符合本版块的帖子转移到相关板块;

  分版主试用期为自批准之日起一个月,试用期后经过管理组认证后可成为正式版主,任期为转正之日起一年,期满之后可以申请继任;

  分版主试用期开始后的一周之内请完善各自版规;

  分版主卸任后论坛将按规定给予'荣誉会员'称号。

  六、其他规定

  1.该版规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2.该版规最终解释权归论坛管理组。

关键词:规定,论坛,学院,大学,长江,文理

74
73
25
news

版权所有© 亿企邦 1997-2025 保留一切法律许可权利。

为了最佳展示效果,本站不支持IE9及以下版本的浏览器,建议您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 点击下载Chrome浏览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