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报告主要
时间:2023-06-08 16:57:01 | 来源:营销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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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报告主要内容: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抓好制度落实,形成长效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和人员保障。明确局办公室负责具体承办公开政府信息的事宜,维护和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履行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同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职能处室,建立起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监察、保密部门监督,职能处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
截至2012年年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占27.8%;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占11.1%;业务工作类信息11条,占61.1%。
1.机构职能 公开了机构职能方面的信息,包括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简介、职能介绍、领导名单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介绍、局属单位名单等信息。对有变化的条目,如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领导名单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介绍等相关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 2.政策法规 公开了广播电影电视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包括《山东省电视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广播管理规定》。 3.业务工作 公开了11项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广播电视付费频道的设立、广播电视站的设立、节目制作经营业务许可、电视剧制作许可、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许可、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许可、境外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设立、电视剧发行许可(含电视动画片)、其他境外电视节目引进许可(不含影视剧)等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材料目录、办理情况等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中国山东'门户网站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子栏目查阅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栏目,可向本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也可以通过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子栏目链接到'中国山东'门户网站 (二)通过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政府网站
截至2012年年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55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占0.2%;政策法规类信息10条,0.51%;公示公告类信息92条,占4.71%;广电动态类信息1816条,占92.89%;业务工作类信息33条,占1.69%。
1.机构职能
公开了机构职能方面的信息,包括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内设机构、领导班子、主要职能、所属单位等信息。
2.政策法规
公开了广播电影电视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山东省电视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广播管理规定》《山东省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山东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管理信用等级考评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通知》等9个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公示公告
发布了《违规广告播放投诉电话》《正式批准的山东省市级以上广播电视节目名称》《关于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签署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自律公约的情况通报》等58条公告。
4.广电动态
公布了《孙守刚对电影止杀拍摄制作提出希望》《张建国就贯彻全国会议精神做好我省村村通工作提出要求》《我局积极推进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工作》《我省举办迎接党的十八大优秀国产影片展映活动》《我局专题研究部署帮扶工作》《知青首播发布会在京隆重举行》《山东卫视实现高标清同步播出》等省局信息和《济南三网融合试点启动》《青岛五大文化企业集团揭牌》《淄博台安排部署十八大安全播出工作》《潍坊台部署广播电视精品创优工作》《昌乐县文化执法局落实'四项制度'保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等市县动态。
5.业务工作
公开了19项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广播电视付费频道的设立、广播电视站的设立、节目制作经营业务许可、电视剧制作许可、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许可、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许可、境外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设立、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转播台设立、电视剧发行许可、境外电视节目引进许可(不含影视剧),设立省内电影发行经营单位、设立省内电影放映经营单位、组建省内电影院线公司(含组建省内少年儿童电影发行放映院线公司、影院加入电影院线公司)、设立省内专营国产影片发行公司、外商投资电影院经营许可、组建省内数字电影院线公司(含'中档技术'、非专业数字电影院线公司)、组建省内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等行政许可事项及办理须知(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许可期限、办理机构)等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政府网站查阅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此外,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渠道也可以获取部分本部门信息。
四、申请的办理情况
截至2012年年底,尚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2年年底,尚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12年年底,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严格按照本部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形成了本部门主要领导负责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对拟公开的每一条目都依法进行保密审查,并相应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的情形。各处室在起草文件或填报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单时对是否公开和公开范围提出初步意见,而后由局办公室审核,分管局领导审定并提出意见,局长审批。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需要公众周知的事项,一般通过我局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等与公众联系较为密切的单位,则建立了各自的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九、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改进: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领导责任,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完善工作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和人员保障。
2.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增加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3.把电子政务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网站建设,切实把政府网站建设成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4.依据《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本部门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