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多证合一”
时间:2023-04-03 15:42:02 | 来源:营销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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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将煤炭经营企业备案等涉企证照纳入“多证合一”的通知:(一)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将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邮政局纳入市'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坚持部门联动、协同配合、做好衔接。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整合证照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各负其责、分工合作,保障'多证合一'改革工作规范有序进行,避免因部门协调配合不到位让企业奔波往返。
(二)推动'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互通互认。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各类金融、保险、中介机构以及海关、检验检疫等垂直部门,要加快改造、完善各自相关信息系统,在办理涉企事务时,认可'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效力,推进其在区域内、行业内的应用。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信息化保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大信息化投入,加快市'多证合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建设,做好部门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实现市场主体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为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四)加强窗口建设。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制定完善细致的'多证合一'办事指南,让群众少跑腿,引导群众办成事。要切实加强窗口保障,通过内部调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各级企业登记窗口的人员力量配置和软硬件设施配备,缓解窗口工作压力,确保'多证合一'改革后企业排队等候时间不延长、登记效率不降低。
附件: 1、石家庄市实行'多证合一'整合证照事项清单
2、石家庄市'多证合一'整合证照事项信息表
3、石家庄市多证合一登记信息采集表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