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第一
时间:2023-03-01 05:27:01 | 来源:营销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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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关于内外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系列决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山东省(不含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实施技术改造项目,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技术改造,是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企业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是实现技术进步、提升质量、扩大需求、提高生产效率、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
第四条 技术改造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为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进行产业化改造,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对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配套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三)为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发展先进产能进行升级改造,优化产业结构;
(四)对研发、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环节进行信息化改造,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五)为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防治环境污染进行节能减排改造,促进绿色发展;
(六)为推动产业协作和行业集聚发展,对布局分散的产能进行整合改造,优化产业布局;
(七)国家鼓励的其他技术改造领域。
第五条 省内各级经信部门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工作。
需报国务院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后,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上报。需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准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后上报。
关键词:管理,办法,备案,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