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时间:2023-02-20 07:56:01 | 来源:营销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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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一)制定方案(2016年7月-2016年9月)。各县(市)、区政府要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十三五'规划,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建设计划。
(二)动员部署(2016年10月)。各级政府要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三)试点示范(2016年11月-2017年10月)。各县(市)、区政府要先期确定自然交通和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村(社区)进行试点,探索符合本地实际、具有推广价值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模式。
(四)全面推开(2017年11月-2020年10月)。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具体落实方案和建设标准,吸收试点成功经验,全面开展建设工作。
(五)评估验收(2020年11月-12月)。市成立验收小组,对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总结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县(市)、区政府在建设中承担主体责任,要制定落实方案,明确总体思路、时间安排和具体举措,实事求是地确定和推进改造和增量建设任务。同时,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推进,村(社区)负责管理运行。
(二)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设施维护、设备更新等工作。落实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三)人员保障。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按照河北省有关规定配备工作人员。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由'两委'确定1名兼职工作人员,同时通过县、乡两级统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实行村(社区)文化专管员聘用制、劳动合同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鼓励'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等专兼职从事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工作。
(四)强化考核。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建立工作台帐和动态监测机制,确保按时限完成各个阶段工作任务。
(五)严格督导。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重点督查各县(市)、区政府工作进度和成效。对建设进度缓慢、群众满意度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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