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第三章信息技术应用
时间:2023-02-10 19:33:02 | 来源:营销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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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第三章信息技术应用:第十七条 行政机关可以优先采用在线受理(办理)的方式,通过政府网站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依申请公开和咨询建议等服务事项,并公告事项种类、操作程序和工作流程,以提高办事效率。
n第十八条 政府网站建设应当以使用者为中心,逐步实现通过门户网站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集中提供政府信息与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统一所属部门(单位)网站和下级政府网站的网络技术平台;具备条件的部门(单位),可逐步统一本系统的重要业务应用系统。
n政府门户网站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n(一)以使用者为中心进行设计,易于使用,语言通俗易懂,可以普遍接入,便于弱势群体使用;
n(二)更新及时,信息可靠;
n(三)可以实现在线服务;
n(四)可以有效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互动交流;
n(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n第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文件、信息等,均应当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n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应当允许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免费下载。
n凡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政府网站应当提供在线提出申请的渠道,并保证渠道的畅通。
n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开展在线服务,实现信息处理全流程电子化,逐步减少现场办理、纸质办理事项的数量。
n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在线查询、在线咨询、在线申请、在线办理、在线政府采购、在线反馈、网上投诉、网上参与等在线服务,加大对社会舆情、民声民情的收集反馈力度。
n政府网站应当设立在线访谈栏目,及时解读政策措施,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发布权威信息。
n第二十一条 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采取电子方式受理的,不得同时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书面等其他形式的双重义务。
n行政机关以电子方式予以通知、通告或者送达的,经申请人申请,应同时提供书面形式的通知、通告或者送达。
n第二十二条 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利用政府网站,有效应对社会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等,提升危机预防、反应和后续处置能力。
n第二十三条 政府网站的建设主管部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保障残疾人群体平等获得政府网站信息与服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