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试点工作
时间:2022-02-18 05:00:01 | 来源:信息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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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2010年6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名单如下:
三网融合
省会、首府以及部分城市(12个)
北京市、辽宁省大连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上海市、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杭州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青岛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株潭地区、广东省深圳市、四川绵阳市。
第二阶段
2011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三网融合第二阶段试点城市,分别为:
直辖市(2个)
天津市、重庆市。
计划单列市(1个)
浙江省宁波市。
省会、首府城市(22个)
河北省石家庄市、山西省太原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长春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福州市、江西省南昌市、山东省济南市、河南省郑州市、广东省广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四川省成都市、贵州省贵阳市、云南省昆明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陕西省西安市、甘肃省兰州市、青海省西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其他城市(17个)
江苏省扬州市、泰州市、南通市、镇江市、常州市、无锡市、苏州市、湖北省孝感市、黄冈市、鄂州市、黄石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广东省佛山市、云浮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