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7 14:30:01 | 来源:信息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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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 : 2011年10月29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实施的中国反恐怖工作的专门法律。这一法律是中国反恐怖工作的第一部法律,对冻结涉恐资产作了具体规定,为中国打击恐怖融资、阻断恐怖活动经济来源提供了法律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共8条。主要内容包括:①对恐怖活动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指以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以及煽动、资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协助实施上述活动的行为。②冻结涉恐资产,即国务院公安部门公布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时,应当同时决定对涉及有关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予以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