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电子商务网站合同成立的规则?
时间:2023-12-09 04:42:01 | 来源:网站运营
时间:2023-12-09 04:42:01 来源:网站运营
讨论电子商务网站合同成立的规则?:电商网站对合同成立的规则,通常可以分为两种:
第一,
“一步到位”,以天猫为典型,只要你拍下,合同就成立,拍下之后哪怕买方暂时不付款,卖方也不能擅自去掉订单;
第二,
“两步到位”,以亚马逊为典型,你付款之后,合同尚未成立,卖方可以随时取消,等卖方给你发送一封,
确认商品已经发出时,合同才宣告成立。
你在亚马逊购物后,会收到一封邮件,载明:
此邮件仅确认我们已收到了您的订单。只有当我们向您发出发货确认的电子邮件,通知您我们已将您订购的商品发出时,方构成我们对您的订单的确认,我们和您之间的订购合同才成立。
亚马逊的规则在我看来极为不合理,严重怀疑是美国购物网站的作风( 这点就要请教@陈诺了) 尽管平时可能没太多区别,可一旦发生“白菜价”呢?
2011年因为当当网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价格标注错误,大家可以花费50元购买到原价500元的一款儿童读物,很多人以为是当当网特价活动就下单了,然后就被取消了。
消费者们因此委托集体起诉了当当网,消费者认为,当当网允许消费者购买,就应当履行合同。而当当网认为,“这是网站工作人员的错误,应允许网站纠错,
消费者不应该占便宜。”
最终法院的判决书认定,根据当当网的规则,下单之后合同即宣告成立,合同成立后即生效,生效的合同应当履行,判决当当网履行合同。
但如果被告是亚马逊呢?那消费者恐怕就要败诉了。
从法律上讲,经过一方邀约,另一方承诺,合同就宣告成立。在一方邀约之前,另一方可以发出邀约邀请。因此理论上合同成立的途径有二:
①邀约——承诺——合同成立②邀约邀请——邀约——承诺——合同成立以天猫为典型的电商,认为卖家展示的广告是法律上的“
邀约”,消费者下单就是“
承诺”,经过“
承诺”后合同成立;
以亚马逊为代表的电商,认为卖家的广告是“
邀约邀请”,消费者下单是“
邀约”,卖家发送确认邮件是“
承诺”,经过承诺后合同生效。
很显然,天猫的规则步骤更少、更简洁、更高效,适合大规模、重复性的消费合同,而亚马逊的规则更谨慎、更复杂,适合小规模、个别性的生产型合同。
这样的差别,也反映出了优先保护消费者和优先保护经营者的立场,既然亚马逊不喜欢消费者,也就无怪消费者不太喜欢亚马逊了。反正自从我发现这一点之后,我就很少在亚马孙上买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