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商家注意啦】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总体
时间:2023-08-26 02:18:01 | 来源:网站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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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商家注意啦】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总体方案的通知:【关系到宿迁全市淘宝商家切身利益的部分已红色标出】
宿迁市网络市场
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总体方案
为落实“互联网+”国家战略,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与管理”实施路径,全面构建宿迁特色网络市场新生态,助力实现“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在浙江省工商局支持下,宿迁市人民政府决定结合区域产业优势和发展特点,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原则,以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创新监管方式、强化要素保障,全力营造开放规范的网络营商环境、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二、总体思路
(一)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推动。把握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充分发挥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及依法监管等职能,综合运用政策、服务、资金等手段,有效调动市场积极性,积极营造更加有利于网络市场发展的制度环境。
2.示范引领,突出重点。扶持培育一批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知名品牌,探索网络市场发展新路径,促进网络技术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打造以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为核心的互联网产业集聚区,促进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3.着力创新,形成特色。以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以问题为导向,创新监管方式,着力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效能;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协同作用,突出宿迁特色,持续优化服务,全面增强网络市场创新发展动力。
(二)工作目标
1.建立一条更加便捷的网络创业通道。以宿迁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推进线上线下全流程电子化登记。以数据共享、部门联动、政民互动为基础,系统构建面向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集信息公开、网上办事、联动监管、定向服务、效能监察于一体的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2.打造一批网络市场主体发展典范。引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依托互联网加快发展,培育形成一批新兴示范商业模式和业态。加快品牌创建,大力推动“一村一品一店”工程,培育一批质优物美的品牌地产品,创成一批特色电商乡镇、电商村居为主的农村电商产业集群。立足创新引领,培育打造一批有影响、上规模、讲诚信的示范企业、精品网店和网络创业主体。立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把“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打造成电子商务产业集聚中心、定制经济创新示范中心、区域物流快递配送中心与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
3.建立一套新型网络监管模式。立足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强化大数据分析和信息技术运用,强化监管业务和技术手段的融合,以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以解决当前网络市场突出问题为重点,探索建立更加科学、精准、有效的网络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以及评价标准,全力构建网络经营者诚信自律、网络商品质量有保障、网络经营规范有序、消费争议处置高效快捷、消费者和谐友好的网络市场生态环境。
4.制定一套网络市场评价体系。为评估电子商务产业整体发展状况,探索制定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评价体系,包括地方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评价指数、电子商务园区服务发展评价指数、网络市场秩序状况评价指数、网络消费满意度测评指数等内容。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完善,引入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管服务措施,确保示范区健康发展。
5.形成一批可复制的监管服务经验。围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机制,在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网络交易在线监测、网络市场监管机制体制创新等方面,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三、措施内容
(一)转变发展方式,强化服务举措,打造网络经济新高地
1.创新准入模式,开辟网络快捷通道。持续推动宿迁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线上线下全流程电子化登记,积极鼓励并引入更多第三方商业机构、中介组织为网络市场主体提供登记代理、银行开户、在线财税、电子发票、法律实务等服务,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再造网络市场主体登记流程,探索建立适应电子商务秘书公司集群注册模式的G2B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引导运用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便民生活等移动端入口,开展“互联网+电子工商”登记,让网络创业主体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加快形成基于eID公民网络身份认证、无介质数字证书和电子营业执照等多形式多场景的全程电子化登记服务体系,引领更多网络主体自愿、主动办理营业执照。(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转变发展方式,壮大网商主体数量。实施优势产业平台合作工程,深入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行集中打包委托第三方商业机构整体营销或与平台合作模式,壮大平台经济,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施网络创业培育工程,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深化地方政府与知名网络交易平台战略合作,完善网络交易数据收集、共享与合作应用机制,提高触网创业能力,培育壮大定制经济,加快建成100个网络创业孵化中心、1000个互联网产业链企业与10000个精品网店(站)。(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创业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宿迁产业发展集团)
3.提升发展质量,打造网货宿迁品牌。广泛遴选名、特、优、新地方特色产品,探索制定质量、包装、存储、运输等行业标准,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做大网货宿迁特色品牌。优化“一村一品一店”工程,加快形成宿迁特色农副产品网货供给源,引领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创建特色电商镇村。实施网络基础设施与配套服务工程,加快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物流产业园区建设,健全应用培训、广告设计、品牌包装、生产加工、物流快递等互联网产业链端点,促进产业链企业融合发展,打造产业集聚中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创业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4.建立评价体系,保障产业健康发展。建立数据丰富、广泛科学、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电子商务产业运行分析机制,及时掌握产业运行状况,科学研判产业发展趋势。建立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评价指数,根据数量规模、发展状况、活跃程度、生存比率等数据,定期开展产业发展状况分析,指导产业发展;建立电子商务园区服务发展评价指数,确保园区服务措施、保障机制、政策落实等有效执行;建立网络市场秩序状况评价指数,对网络交易规则、商标、广告、集中促销、竞争环境等进行科学评价;建立网络消费满意度测评指数,确定网络监管重点,提高监管精准度,提升网络消费争议处置效率;通过整合上述评价指数,形成网络市场综合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研究室、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12345政府热线服务中心)
(二)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点面结合,打造社会共治新典范
5.线上线下融合监管。通过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线上搜索、线下排查等方式,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推动线上线下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积极构建事前情报研判与约谈警示、事中重点查处与集中突破、事后分析规范与源头治理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链,提升一体化监管效能。推动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与浙江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对接,实现各监管系统互联互通、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建立政府各部门间协作监管机制,实现监管线上线下联动、部门协作互动,提高监管工作效率。(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邮政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
6.技术支撑精准监管。以宿迁特色“互联网+政务服务与管理”改革为契机,将工商登记、在线监测、投诉举报、质量抽检等数据汇集到市政府中心数据库,将网络市场存在的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刷单炒信、不公平格式条款等问题作为重点,通过数据分析与风险研判,明确具体措施,实施靶向监管。充分发挥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和浙江省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系统各项功能,积极研究新兴领域,推进多维度互联网广告治理、全网级知识产权保护、移动端在线监测等监管执法工作,推动建立网络市场监管执法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政管办、市电子政务办、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
7.信用约束支撑监管。巩固和放大全国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市创建成果,推动侵害消费者权益失信行为认定和联合惩戒办法向网络市场延伸,借鉴专家委员会认定消费侵权行为办法,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网络交易失信行为认定。出台具体措施,将各类网络交易违法失信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库,并通过“一网两库一平台”实施联合惩戒约束。深入实施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网商)联盟活动,培育网商信用意识,引导网商公开承诺,逐步变政府、社会组织评定诚信为企业、网商主动承诺诚信,提高网络市场信用水平。(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
8.在线维权协同监管。依托浙江省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系统和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服务网,探索建立宿迁特色网络消费争议在线调解与仲裁机制,通过在线调解,依法、快捷处置消费争议,依托在线仲裁庭系统实时提供全国性、全网级的在线仲裁服务。建立仲裁员、律师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在线仲裁员名录库,当事人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仲裁员,仲裁庭进行在线仲裁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
9.多元参与辅助监管。强化企业内生性治理,采取法规培训、行政指导、消费警示等措施,引导网络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增强自律意识。加强行业协会引领,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发展标准和自律公约,推动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加强对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领域的研究,开展调查、评估、惩戒等行业性自治活动,提升行业自我净化能力。加强社会治理,推动建设网络消费点评系统,充分挖掘宿迁网商、网货的消费数据价值,规范宿迁网商经营行为。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促进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宿迁产业发展集团)
(三)整合力量资源,强化要素投入,打造机制保障新标杆
10.健全组织网络支撑发展。市、县两级建立健全创建领导组织机构,明确信息交流、情况通报、项目推进等工作职责,实施部门与镇村对接协作,引导乡镇、街道依托网络创业孵化中心(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广泛开展创业培训、就业指导、产品推广等触网活动。发挥村居网格化作用,收集并上报辖区内网络经营者基础数据和经营信息。(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创业办)
11.强化基础设施促进发展。加大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着力建设“宽带、融合、泛在、共享、安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构建“布局完善、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物流快递服务体系和“适度超前、安全便捷、均衡配置、保障有力”的电子商务产业供电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宿迁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市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物价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浙江有线宿迁分公司、市铁塔公司)
12.强化人才保障推动发展。将互联网人才引进纳入全市人才引进总体规划,建立宿迁特色互联网人才引进、保障与奖励机制,加强校企合作,常态开展培训,满足产业需求。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等成立专家委员会,提供互联网产业发展、示范区创建智力支持及项目评估。同时,积极招引高校、科研机构及有实力企业在宿设立培训中心、实验中心、创业中心和研究基地,不断壮大互联网产业发展优质人才资源。(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
13.建立考核机制服务发展。将创建工作作为“创新创优”加分事项纳入县区绩效考核,围绕创建规划和具体内容制定并公开服务清单,建立全方位服务、咨询及指导机制,及时解决网络经营主体在园区入驻、创新创业、政策咨询、法律实务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同时,量化指标数据,加强督查考评,分阶段组织开展进度检查。(牵头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委人才办、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创业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
14.健全奖惩机制鼓励发展。围绕市场导向,从制度设计层面设计一系列激励机制,推动互联网经济繁荣发展。处理好市场规范与繁荣发展的关系,在网络创业氛围营造、宣传推广、激励政策兑现、执法处置上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市场主体,让企业充分竞争发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创业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
15.发挥党建作用引领发展。实施“把支部建在互联网上”党建工程,搭建网商党员线上交流平台,打造“党员移动之家”,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常态化开展网商党员亮照亮标、亮身份、亮承诺等活动,把党的方针、政策融入到网络经济发展中,把争当合格党员与争做优秀网商结合起来,充分展现新时期网商以信立业、以诚兴商的时代风采,引领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实施单位:中共宿迁市电子商务(网商)协会委员会)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宿迁市政府和浙江省工商局联合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宿迁市相关部门和省工商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组织实施。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宿迁市工商局,协调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根据总体方案进行任务分解,逐一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推进措施、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具体实施计划和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报备。
(三)深化总结提升。提请国家工商总局主导,通过召开现场交流会、研讨会、推进会等形式,提出创建工作指导意见,不断总结提升创建经验。条件成熟时,提请国家工商总局组织专家组对宿迁市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宿迁军分区。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6日印发
关键词:监管,市场,网络,服务,总体,创建,示范,宿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