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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批技术转移机构认定公布 国网浙江电科院为唯一电力企业
时间:2023-08-19 16:54:02 | 来源:网站运营
时间:2023-08-19 16:54:02 来源:网站运营
浙江首批技术转移机构认定公布 国网浙江电科院为唯一电力企业:1月29日,浙江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公布第一批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名单,共认定27家单位为第一批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其中,电力企业仅国网浙江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国网浙江电科院”)1家。
技术转移机构是指为实现创新技术从供给方到需求方的转移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是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的关键环节,也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国网浙江电科院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主动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立健全项目孵化管理机制,批次化开展孵化项目管控及实施。深入挖掘运检类、营销类、数字化等创新成果,与历年来积淀的各项成果构成公司创新成果库。多形式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广应用创新成果。同时积极响应市场需求,畅通成果转化销售路径,取得了良好的转化效益。
此次认定的通过意味着浙江电力企业在自主创新、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方面得到了自治区高度认可,也是国网浙江电科院科技工作开展取得的又一项重要成果。
下一阶段,国网浙江电科院将紧紧围绕自治区的工作部署,建立技术转移全流程管理制度,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整合内外部资源,提高技术转移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与质量,助推浙江电网创新成果加速实现技术转移和转化。(刘国亮 、丁文静)
关键词:浙江,企业,电力,技术,转移,机构,公布,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