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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奖补 | 秦创原咸阳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政策包,欢迎入驻

时间:2023-08-15 22:24:02 | 来源:网站运营

时间:2023-08-15 22:24:02 来源:网站运营

政策奖补 | 秦创原咸阳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政策包,欢迎入驻: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简称“秦创原”,是浙江最大孵化器,是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总平台。以创新来驱动高质量发展,承担着打通科技创新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作用。

创新是引领企业发展的第一动力,2022,我们在西咸新区等着您的加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机遇、新赛道——秦创原咸阳核心区,不断加快区内建设步伐,全力提升区内配套服务、政策支持,切实抓好企业入驻落地各项服务,提供“一对一”服务。

一、政策奖补

在西咸落地企业除享受《秦创原总窗口政策包》省级政策外,还可享受《秦创原咸阳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政策包》及区县等相关政策。

1.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入库奖励

对首次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

《西咸新区支持秦创原总窗口建设若干措施(试行)》第1条

2.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入库奖励

对首次进入新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8万元一次性资助。对重 新通过认定的高企,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新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局)

《西咸新区关于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动能的若干政策》第1条

3.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奖励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

《西咸新区支持秦创原总窗口建设若干措施(试行)》第1条

4.雏鹰企业认定奖励

对于成立2年内、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或成立5年内、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优秀雏鹰企业,经认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

《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总窗口)政策包(2022年修订)第23条

5.“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

对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

《西咸新区支持秦创原总窗口建设若干措施(试行)》第2条

6.瞪羚企业入库培育奖励

对首次进入新区瞪羚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助。培育期内获得省、市认定的,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50%配套奖励。(责任单位:新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局)

《西咸新区关于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动能的若干政策》第2条

7.瞪羚企业入选认定奖励

对于当年入选国家、省、市瞪羚企业榜单的瞪羚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

《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总窗口)政策包(2022年修订)第26条

8.企业认定升级奖励

对获得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等国家级、省级、市级评选认定的企业,对比 国家级、省级、市级奖励额最高的,按照1:1配套给予一次性奖励,国家级、省 级、市级未设置专项奖励的,新区分别给予不少于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新区先进制造业促进局)

《西咸新区产业链奖补政策》第2条

9.企业首次“小升规”奖励

对首次认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新区先进制造业促进局)

《西咸新区产业链奖补政策》第1条

10.科技型企业营收及达规奖励

对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6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增长率 超50%的科技型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资助。2年内,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的,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新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局)

《西咸新区关于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动能的若干政策》第3条

11.科技型企业上市后备奖励

对上年度净利润不低于400万元,或上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不低于2400万元,或 估值不低于1.6亿元的科技型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资助。2年内,进入省级上 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新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局)

《西咸新区关于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动能的若干政策》第4条

12.引进科技型企业投资奖励

对引进科技型企业(项目)落地秦创原总窗口的投资机构,在企业完成注册时按 其对企业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在企业按约定建成运营达产 时按其对企业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

《西咸新区支持秦创原总窗口建设若干措施(试行)》第14条

13.科技中小微企业财政贡献奖励

对新落户的科技中小微企业,连续3年按其每年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新区新城两级留成部分第一年100%、第二年70%、第三年50%的额度给予奖励。(责任单位: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

《西咸新区支持秦创原总窗口建设若干措施(试行)》第7条

二、基金匹配

为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咸阳市设立5亿元科技成果转化基金、1亿元科技创新种子基金,1.4亿元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咸阳高新区设立2亿元成果转化基金,同时与诸多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三、服务支持

政策支持、科技金融支持、科技资源支持、硬件配套支持(厂房、办公、居住等)、基础服务支持(工商代理、人力资源、知识产权、法务服务、财税代理、体系认证、项目申报、市场推广、创业培训、创业导师、投融资)

四、具体条件

①能够在咸阳成立公司或设立分支机构;

②属科技型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较强,已取得/申请知识产权,优先考虑拥有发明专利的科技型企业,优先考虑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③优先考虑符合咸阳“544”产业定位项目;

⑤优先考虑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外籍专家学者或海外留学人员归国创业项目;

⑥优先选择已获得风险投资,或登陆资本市场(包括新三板),年销售收入500 万元以上的企业。

备注:“544”指五主导、四特色、四新兴项目。

五主导:

1.做强电子显示产业;

2.做优清洁低碳能化产业;

3.做大装备制造产业;

4.做精食品加工产业;

5.做实现代服务业。

四特色(四个特色产业):

1.现代农业;

2.医药和医疗器械;

3.新型建材纺织;

4.文体康养。

四新兴(四个新兴产业):

1.新材料;

2.新技术;

3.新应用;

4.新产品。






关键词:政策,建设,平台,欢迎,创新,咸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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