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3-08-07 14:51:01 | 来源:网站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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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管理人员公告-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http://japt.com.cn)吉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管理人员公告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称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下辖吉安师范学校、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和吉安文艺学校。学院与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深度合作办学,依托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直接参与指导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与实训建设,快速提升办学质量。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管理人员。
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本次公开招聘共57个岗位,招聘人员130名,具体详见《吉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管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职位条件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指2004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人员报名结束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2022届、2023届海外留学人员,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含)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按相应学历学位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4.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2年和2021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5.在职人员报考要求。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无人事调配权单位须由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要求。
四、招聘工作程序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2月16日中午12:00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招聘只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不接受电话、信函、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http://61.180.4.172:50740/)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时应将报名信息填写完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填报要求:(1)提交报名表(附件3);(2)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相应学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更新日期须在2022年9月1日后),请勿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更新日期须在2022年9月1日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3)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证书的2022届、2023届海外留学人员,需在2023年8月31日(含)前提供认证书;(4)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提交所在基层党支部近六个月出具的党员证明;(5)岗位要求具有企业相关岗位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提交符合应聘岗位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劳动合同及相应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6)在编在岗人员提交所在单位(无人事调配权单位须由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除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所需材料均以图片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相应栏;(7)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或能力水平等要求的上传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能力水平测试证书等其他材料至其他证明材料栏。
(三)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者(通过报名系统“我要查询”入口查询审核状态。因缺少相关材料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将在系统内回复考生将补充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请及时查询),携带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到吉安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西附一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填写并提交《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两份,照片处需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
2.提交本人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
3.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证书的2022届、2023届海外留学人员,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认证书;
4.岗位表中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提供现所在基层党支部近六个月出具的党员证明;
5.岗位表中有具有企业相关岗位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符合应聘岗位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劳动合同及相应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
6.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无人事调配权单位须由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或能力水平等要求的,提交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能力水平测试证书;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审查人数达不到1:3的,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职位计划,被取消招聘职位计划的考生可进行一次网上改报(学校将于2023年2月20日上午10:00前电话通知,考生编辑以下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需改报岗位名称,于当天15:00前发送邮件至邮箱****,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逾期不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改报后减少招聘人数和取消招聘的岗位,于2023年2月21日上午12:00前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现场资格审查核验通过后,进入报名系统“我要查询”入口,点击报名信息栏跳转至报名信息详情页,下拉至页面最后点击“准考证”打印。开考前三日(2023年2月27日起)可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1.考试组织:招聘考试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组织。
2.考试时间:2023年3月4日。
3.考试地点: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4.考试形式:采用笔试、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各岗位考试形式请在考试前一周及时关注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笔试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公文处理、公文写作等能力,笔试时间90分钟。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内容和专业内容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应试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等,面试时间10分钟。试讲内容为所应聘岗位相关课程,试讲教材由学校准备,考生现场备课、现场进行无生试讲,现场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
5.成绩计算:
(1)专任教师岗
专任教师岗的考试由面试、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组成(部分教师岗位在试讲的基础上加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最终成绩计算:只有面试和试讲的岗位,面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各占50%计入最终成绩;只有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计入最终成绩;有面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占50%、试讲成绩占30%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20%的方法合成考生最终成绩。
(2)非专任教师岗
辅导员、教学秘书的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末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
最终成绩计算:按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
5.拟录:
最终成绩70分及以上者,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人员,低于70分则不予录用。
考试形式为面试、试讲结合的专任教师岗位,最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则不予录用。
考试形式为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合的专任教师岗位,最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则不予录用。
考试形式为面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专任教师岗位,最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试讲成绩相同时,则不予录用。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的非专任教师岗位,最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则不予录用。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入闱体检名单确定后将于学校官网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学校对其进行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和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期7天。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而造成的空岗,不予递补。
(六)聘用拟录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时间(非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时间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服务期不少于五年的聘用合同书。岗位表中注明编制备案制的进行人员编制备案(编制备案制人员与现有在编人员在工资福利、岗位设置、社会保险、流动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试用时间内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和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22届、2023届海外留学人员,取得相关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8月31日仍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五、咨询、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079****3093/0796-8263313。
监督电话: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9****6112。
附件:
1.《吉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管理人员岗位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3.《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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