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备案申报的条件、程序、材料
时间:2023-07-08 06:36:02 | 来源:网站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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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备案申报的条件、程序、材料:距离2022年度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备案申报还有一个月的时间了,关于备案申报的相关内容今天分享给大家。
一、签约院士(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签约院士是指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海外国家院士。
(二)签约专家是指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有一定影响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从事相关领域时间从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起算。)
(三)签约专家在院士团队工作,且在签约企业开展实际工作满1年以上并取得创造性的科研成果。
二、建站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建站单位需在宿州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且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专家)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二)建站单位与院士(专家)有较好的合作基础,院士(专家)团队研发方向与建站单位主营业务一致。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或3名以上专家)及其科研团队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院士(专家)同意与其共同开展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开发活动。
(三)建站单位与院士(专家)及所在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目标、为院士(专家)及其科研团队开展科研活动所提供的支持条件、双方权利和义务、详细合作计划。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
(四)建站单位有稳定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研发经费投入(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当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同时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五)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其中建站单位专职研发人员与院士(专家)团队人员原则上不低于3:1。
三、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备案申报程序(一)建站单位通过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系统提交登记备案材料。2022年8月15日系统开放,建站单位需在2022年8月28日前完成线上提交。
(二)申报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在线打印备案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word版和PDF版各1份),书面提交所在县区科技局、市管园区科技主管部门。
(三)所在县区科技局、市管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照院士(专家)工作站设立条件,对备案申报院士工作站材料进行审查[需同时审查建站单位申报资格、信用情况和院士(专家)受聘资格],组织实地勘察,审核推荐并提出书面意见报市科技局。
(四)市科技局对院士(专家)工作站备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市科技局进行登记备案。
四、附件材料要求(一)建站单位与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目标、任务(项目)、经费、合作期限和院士(专家)全职在站工作时间等;
(二)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三)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计划(分年度);
(四)单位法人资格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五)签约院士(专家)及其团队简介,海外院士需要提供院士机构及入选证明材料(如英文,则需提供中文翻译版);
(六)签约院士(专家)及其团队进站和在研科技项目、科研基础条件材料;
(七)院士确认函(专家推荐函);
(八)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单位需提供院士(专家)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
五、受理材料安排(一)各主管部门汇总填报《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备案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电子word版和PDF版各1份)连同院士(专家)工作站备案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1份)、建站单位信用审核报告、推荐函集中报送。
(二)集中受理时间、地点:2022年9月5日-9月9日(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宿州市科学技术局协同创新与对外科技合作科(高新区竹邑路8号科技大厦507办公室)。
六、相关要求(一)各申报企业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各主管部门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
(二)为保证《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宿科合〔2022〕32号)试行效果,2022年度限额申报,各县区(园区)择优推荐不超过1家专家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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