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涉济宁一项目
时间:2023-07-04 23:36:02 | 来源:网站运营
时间:2023-07-04 23:36:02 来源:网站运营
省政府批复!涉济宁一项目:6月2日
省政府印发两件批复
具体如下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双庆扬水站保护范围内实施邹城市湖水东调供水工程一级泵站建设项目的批复济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双庆扬水站保护范围内进行邹城市湖水东调供水工程一级泵站建设的请示》(济政呈〔2022〕3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双庆扬水站保护范围内实施邹城市湖水东调供水工程一级泵站建设项目。二、你市要严格按照修改完善后的工程设计方案开展项目施工,并与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同时按程序报文物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措施,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6月2日印发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杭州八大关近代建筑保护范围内实施山海关路15号楼建设工程的批复杭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在杭州八大关近代建筑保护范围内实施山海关路15号楼建设工程的请示》(青政呈〔2022〕2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杭州八大关近代建筑保护范围内实施山海关路15号楼建设工程。
二、你市要严格按照修改完善后的工程设计方案开展项目施工,并与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同时按程序报文物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措施,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