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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61.(地方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10个2021年破产典型

时间:2023-06-18 05:33:01 | 来源:网站运营

时间:2023-06-18 05:33:01 来源:网站运营

典型案例61.(地方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10个2021年破产典型案例之一: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基本案情】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网络)系上市公司,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职工千余人,股民近五万人,其核心子公司属于国家专精特新企业,产品技术居于世界前列。2020年度,东方网络总资产约为6.14亿元,负债总额约为15.19亿元,资产负债率约为247%,被杭州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1年4月23日,东方网络向桂林中院申请预重整。

【裁判结果】

桂林中院于2021年5月26日决定对东方网络进行预重整。预重整期间,桂林中院指导管理人完成前期债权申报、债权审核、投资人招募、召开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等工作。2021年6月25日,东方网络向桂林中院正式申请重整,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同意,桂林中院于2021年10月27日裁定受理其重整申请,并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东方网络公司重整计划草案。2021年11月30日,桂林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典型意义】

东方网络司法重整案,是广西第一例上市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通过司法重整,桂林中院既保留下广西上市公司品牌,也充分保障广大职工、股民、债权人合法权益,是司法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仅用时6个月就完成了人民法院受理上市公司重整申请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从法院决定受理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终止重整程序,用时仅1个月零3天。该案充分体现出“预重整”模式的优势:第一,预重整期间对债权审核无异议和对重整计划草案投赞成票的,其效力贯穿于整个预重整和重整程序,重整程序中不再重复审核和表决,可实现预重整和重整程序有效衔接,缩短重整用时;第二,将重整程序的债权申报、审核、资产评估、重整计划拟定及预表决前置,极大降低重整程序的时间成本和管理成本;第三,结合预重整制度、府院联动机制、司法重整三者优势,弥补单一制度的短板,以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

〔案件案号:(2021)桂03破6号〕

关键词:典型,发布,破产,地方,法院,高级,民法,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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