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2020年下半年建筑施工实名制平台监管情况
时间:2023-05-30 01:18:01 | 来源:网站运营
时间:2023-05-30 01:18:01 来源:网站运营
杭州市2020年下半年建筑施工实名制平台监管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现将杭州市在建项目建筑实名制平台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杭州市已实现房建、市政项目施工劳务实名制和工资专户监管预警平台全市覆盖,实施信息化监管取得成效,截止12月31日,全市纳入实名制监管预警平台的项目累计1296个,目前在建项目763个,累计采集从业人员信息168519人;全市共计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1343个,在建项目通过专用账户发放农民工工资覆盖率持续提升,全市通过专用账户由银行代发工资且录入到实名制监管预警平台总金额为427238.47万元。各县(市、区)有关情况详见附表一。
(一)实名制监管预警全覆盖。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通过实名制平台监管预警的实时共享信息,层层落实企业工资支付和清偿主体责任,强化失信惩戒,营造清欠根治氛围,多数工程项目部基本能够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
(二)施工现场人员考勤率提升。通过实名制平台动态管理,强化对工程项目标后监督,全市施工、监理项目部管理人员实行人脸考勤常态化,施工、监理单位合同承诺派驻人员出勤率得到提升。
(三)建筑工人工资支付制度完善。杭州市各级、各单位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强化企业工资支付的法制观念,增强执业人员到位履职意识,健全建筑工人工资支付制度,逐步完善了建筑用工和工资保障法治环境。
二、存在问题
(一)实名制考勤设备安装滞后。部分项目已办理施工许可开工建设,但未及时安装实名制考勤设备,未将施工现场全部从业人员纳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
(二)人员信息维护不及时。部分工地考勤设备成为摆设,管理人员未纳入人脸识别考勤;部分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内人员信息未及时更新,已退场人员未办理系统终止考勤手续,新进人员未及时录入,系统内人员基本信息与银行代发工资人员信息不一致,工地考勤人数与实际相差较大。
(三)总包代发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总包单位未及时开设工资专用账户,或已开设账户,但未通过专用账户发放工资。
(四)个别企业出现拖欠工资现象。
四、处理意见
(一)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实名制落实不到位,项目部备案人员未到现场履职、安装不符合要求的考勤设备或存在考勤造假的工程项目及其施工、监理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详见附表二)。
(二)对有关部门反馈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群体信访事件的施工企业(详见附表三),根据有关部门处罚结果,依照《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列入黑名单管理(自文件发布日起,期限半年)。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充分利用杭州市建设工人实名制与工资专户监管平台,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实名制制度,加强对施工、监理项目管理人员及一线作业人员的考勤,全面查找、实时掌握欠薪问题和隐患,健全台帐、摸清底数,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二)严惩违法行为。保持治欠高压态势,用好用足《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管和惩戒措施,按照职责分工,对查实的相关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惩,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历史欠薪陈案积案,要限时清零,确保案结事了;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三)落实整改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实名制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对照,自查自纠,加强对项目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坚决遏制项目备案人员不到位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各地应于元月15日前将通报项目的整改情况报送市住建局建筑业科,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将联合人社等有关部门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采取责令停工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