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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五险一金!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时间:2023-05-27 05:09:01 | 来源:网站运营

时间:2023-05-27 05:09:01 来源:网站运营

【招聘】五险一金!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云职聘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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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云南省首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由西区(高新黑林铺片区)、东区(马金铺片区)和民办科技园片区组成。建区以来,杭州高新区秉承“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宗旨,全面加快开发建设,大力推动产业聚集,持续提升创新能力,不断壮大经济规模,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带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是全国首批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之一,先后被国家有关部委批准为“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试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等。根据工作需要,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管委会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与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计划招聘45人,招聘岗位及相关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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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实绩定岗的原则。

三、工资待遇及福利

(一)此次招聘的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同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修订版)》核定,并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兑现岗位绩效奖励;

(二)为优化管委会人才素质结构,打造开发区高素质干部队伍,此次招聘的合同聘用制人员,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同时具备两年及以上所报考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在转正考核时,经考核组评定胜任高级主管岗位的,可享受管委会高级主管岗位待遇(参照正科级待遇);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同时具备五年及以上所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验的聘用人员,在转正考核时,经考核组评定胜任主管岗位的可享受管委会主管岗位待遇(参照副科级待遇);其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管委会一般工作人员标准。

(三)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即参加职工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和医疗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五)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计划。

四、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为:云南省杭州高新区管委会(呈贡区马金铺片区),部分岗位工作地点为高新区西区(五华区黑林铺片区)。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2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2月29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取得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

5.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6.参与或支持非法组织、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7.有其他不适宜参加公开招聘情形的。

(三)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1.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详见附件2《考试专业目录参照表》;

3.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29日10:00至2023年01月02日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电脑端登录智联招聘网站:https://www.zhaopin.com/kunming/,点击杭州高新区招聘广告页面查看招聘公告,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按要求投递的不予受理。

(1)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一个岗位代码),且不得重复报名;

(2)应聘者投递职位时须将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①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

②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

③符合岗位学历要求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证明截图;

④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⑤职称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

⑥硕士、博士研究生,达到管委会认定的主管、高级主管岗位工作经验的,可以提供工作经验证明,并填写附件3《实绩举证表》上传报名系统;

(3)所有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4)应聘者填写和提交的材料须全面、真实、准确、有效。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招聘计划裁减

开展笔试的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递减招聘人数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报考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

(三)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基本素质。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进行公示。

通过资格初审,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应聘者,免笔试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笔试时间、地点及其它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该岗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出现应聘者自动放弃、因故被取消资格复审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博士研究生进入资格复审不受比例限制,不占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应聘者名额。

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有相关职称、职业证书要求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时上传了附件3《实绩举证表》至报名系统的,还需提供《实绩举证表》内所列举的工作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未提供或所提供材料缺失的按一般工作人员身份进行资格复审。《实际举证表》作为后期转正考评定岗的重要资料,请考生准确、全面准备;

5.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参加后续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其它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参加面试,出现应聘者自动放弃或因故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后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和所报岗位的匹配度。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博士研究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综合成绩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进行公示。

(七)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考察环节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察人选(出现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有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

考察合格的,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一次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通过考察后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其它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安排拟聘人员到岗试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问题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公示期满后24小时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拟聘人员未在指定时间报到上岗或不服从岗位调配、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

(十)聘用递补

在聘用和工作过程中,有聘用人员放弃、离职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管委会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岗位综合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经考察、体检合格后递补为管委会聘用工作人员。

六、试用期转正考核和定岗

按照《杭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用工)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版)》规定,新招聘的管委会合同聘用制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由党群工作部牵头负责转正考核的组织实施,以及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发布转正考核通知

由党群工作部启动转正考核工作,向部门发放转正考核通知。

(二)民主测评

各部门开展转正人员民主测评工作。

(三)部门领导打分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转正人员在试用期期间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表现打分。

(四)考评专家组打分

考评专家组根据转正人员考评过程中业绩举证、问题答辩的综合表现打分。

(五)考核分值占比

考核成绩=部门领导分数×30%+民主测评×40%+考评专家组×30%

考核成绩85分(含85分)以上为优秀,考核成绩75分(含75分)以上为良好,考核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成绩小于60分为不合格。

(六)结果审核

由党群工作部对各部门的转聘考核结果汇总,审核,并上报党工委批准。

(七)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为合格,办理转正,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予转正,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硕士、博士研究生经考核合格,并经考核组认定可胜任主管、高级主管岗位资格的,报经党工委同意,可享受管委会内部主管、高级主管薪酬待遇。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须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各招聘环节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招聘期间,应聘者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杭州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gxq.km.gov.cn)和智联招聘网站(https://www.zhaopin.com/kunming/)为此次招聘相关信息发布的网站,请应聘者留意相关通知。

(四)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咨询和监督电话:

智联招聘:0871- 65651965(工作日,9:00-17:00)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64881732(工作日,9:00-17:00)

监督电话:0871-64881845(工作日,9:00-17:00)

附件【下载附件请阅读原文】

1、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考试专业目录参照表

3、工作实绩举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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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招聘,公告,产业,杭州,国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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