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煤矿东风井瓦斯发电站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3-04-29 04:30:01 | 来源:网站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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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煤矿东风井瓦斯发电站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煤矿东风井瓦斯发电站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实行。招标人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煤矿,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协作机构为鹤壁阳光物资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煤矿东风井瓦斯发电站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煤矿东风井瓦斯发电站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2.2项目地点: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煤矿东风井瓦斯发电站
2.3项目概况:
2.3.1鹤煤六矿位于鹤壁矿区中南部,鹤壁市东,资源储量19305.11万吨,剩余可采储量6210.38万吨 ,主采二1煤层,矿井生产能力130万吨/年,剩余服务年限34.1年。矿井瓦斯等级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原始煤层瓦斯含量10.51m3/t-17.98m3/t。瓦斯主要来源本煤层顺层钻孔、穿层钻孔。设置有东风井瓦斯发电站一座,共安装有600GF-WD型燃气发电机组5台,总装机容量为3MW。发电机组系杭州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发电机为往复式12缸四冲程内燃机,转速1000r/min;发电机容量750KVA,输出电压400V。发电机组输出电压400V,经控制柜、隔离柜、1600KVA变压器(带两台机组)、2500KVA变压器(带三台机组)升到6kV,经发电机控制屏高压盘将所发的电并入鹤煤公司供电处局域电网,小部分用于电站用电设备自身循环使用。供电处对矿井结算上网电量,按季度支付。
2013年10月5台机组全部安装完毕;11月进行了机组调试,因矿西发电站正在运行该电站到2014年8月投入试运行。
2016年后半年,因矿西瓦斯泵房瓦斯抽采能力小,瓦斯浓度、流量值比较低,满足不了矿西瓦斯发电站的正常运行。2016年9月,东风井瓦斯发电站正式投入运行。
2.2招标范围:
2.2.1、中标单位必须购置发电容量不小于1000kW新发电机组及配套燃气支管路、电气控制、运行监控(包括但不限于)等设备,新机组的投资建设安装及日常管理运行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合作期满,中标单位投资的新机组及其配套设备由中标单位处置。
2.2.2、招标方将东风井瓦斯发电站委托给中标单位进行原电站发电机组相关技改以及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招标方拥有东风井瓦斯发电站资产的所有权(中标单位新购置的资产除外),由中标单位负责新旧机组的运行和维护全部费用并以约定的服务结算电价单价向招标方收取委托运行服务费。
2.2.3、中标单位优先选聘使用招标方推荐的不少于6名发电站职工,薪金及人员;安全由中标单位负责(含五险一金等费用)。
2.2.4、中标单位负责发电站安全运行,并把发电站所发电量全部供给甲方使用,承担安全生产管理全部责任。
以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方案设计、项目施工(含土建)、设备的制造(采购)及安装、管路安装、调试运行、性能测试、后期维护和服务等。
2.4工期要求:对于原有机组及配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委托给投标方运营;对于新机组及配套设备,考虑到设备采购、生产周期及安装、调试周期,限定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自然月内完成并正式运行,超期未完成约定投资时,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2.5合作期:合作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止。中标单位保证每年瓦斯发电量完成鹤煤公司下达的瓦斯发电量计划。因中标单位原因,年发电量未完成鹤煤公司年度计划,中标单位应向招标方赔付,赔付金额=结算电价单价×(基准发电量-实际发电量),月度统计,年度统算,从招标人应支付的运行服务费中扣除。若因招标方原因(如气源或外部因素)造成年发电量未完成计划量,方免于赔付。为方便测算的口径一致,招标方收益报价按2020年度鹤煤公司下达的总发电计划928万度,扣除5%厂用电的发电量881.6万度计算报价。投标方报价均为不含税价格。
2.6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双方共同认可的电度计量装置为结算依据,并经双方和供电处三方确认,每月最后一日按确认的电量进行结算,由投标方开具相应发票(增值税发票,税率6%)。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成功实施不少于3项基于大型发电类机组单机500kw及以上的销售、技术服务或运行的项目业绩(其中至少有一项运行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3财务要求: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重合同、守信用,没有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提供承诺书)。
3.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
3.7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不少于连续六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各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购买标书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委托代理人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不少于连续六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1.3企业2017年1月1日以来成功实施不少于3项基于大型发电类机组单机500kw及以上的销售、技术服务或运行的项目业绩(其中至少有一项运行的业绩);
4.1.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重合同、守信用,没有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
4.1.5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4.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6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2、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的获取的方式、时间、地点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于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8日(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进行现场购买。
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杭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层1919房间。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3 月23日上午9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开标室(鹤壁市淇滨区福田二区西门南楼)
5.3开标时间:2021年3月23日上午9 时
5.4开标地点: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开标室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煤矿
地 址:鹤壁市山城区汤河街东段
联 系 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392-2912703
招标代理: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杭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层1919房间
联系人: 赵先生 杨先生 丁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691589
电子信箱: hnyxkfb@163.com
协作机构:鹤壁阳光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科长
电 话:0392-2966056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煤矿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
关键词:发电,合同,管理,公告,招标,项目,能源,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