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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与域名冲突了怎么办?

时间:2023-02-25 19:09:02 | 来源:建站知识

时间:2023-02-25 19:09:02 来源:建站知识

商标与域名冲突了怎么办?:域名作为网络的一种标识,从某些方面来看它的作用类似于商标,而近几年域名抢注事件屡屡发生,域名与商标权利的冲突越来越严重,而且更加多样化。

此前,曾出现过“腾讯云”域名“tencentcloud.com”被抢注的事件,侵犯了腾讯公司的合法权益。

那么如何解决商标注册与域名之间的冲突呢?

什么是域名?

域名,又称网域,是由一串用点分隔的名字组成的Internet上某一台计算机或计算机组的名称,用于在数据传输时对计算机的定位标识(有时也指地理位置)。

http://sina.com是域名,http://sina.com.cn也是一个域名。域名对应的是IP地址,IP地址是一串用圆点分隔的数字。域名便于人类记忆,IP地址便于机器识别。

域名最右边的部分,如“com”“cn”,是顶级域名;从右往左依次是二级域名、三级域名,目前最多不超过五级。com、net、org、edu、gov、info、name等,是通用顶级域名;cn、uk、us等是国家代码顶级域名,基本上每个国家(地区)都有一个国家代码顶级域名。

域名使用者使用域名前,需要向域名管理机构申请注册域名。高级域名由域名管理机构确定,低级域名由域名使用者确定并向域名管理机构申请使用。域名具有唯一性,顶级域名可以相同,但在高级域名相同的情况下,低级域名不能相同。如http://sina.nethttp://sina.com,是两个不同的域名。

商标和域名冲突的表现形式

1、域名中包含他人注册商标的文字关键词、字母等

在网络世界,人们往往只查关键词,如果在域名中未经商标权人同意使用了他人的驰名商标或注册商标包含的单词、字母,则构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所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

2、域名尤其是中文域名与他人商标或字号会出现相同或近似的情形

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的行为,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标和域名发生冲突的原因

1、域名有强烈的识别性

域名作为企业在互联上的地址,它就像是企业在网络中的一个门牌号,用户可以通过域名找到企业的网站。

另一方面域名具有很强的识别性,它直接反映者企业的商誉。而商标的比较显著的特征就是标识性强,能够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这样一来,商标注册就容易与域名发生冲突。

2、域名具有唯一性和无地域性

一个域名对应一个IP,如果一个域名被注册后,其他人不能再进行注册。然而商标注册就不同,同一个商标可以就不同种类的商品或服务进行注册,所以商标区分商标与服务的差别性与域名的唯一性也是构成冲突的一个因素。

另一方面由于域名具有无地域性的特征,一个域名被注册后,在互联网上没有任何限制。然而,商标注册成功后,它的保护是具有地域性的。所以这也是两者容易发生冲突的原因。

3、域名的先注册性

域名的特殊注册制度为“先申请先注册”,在注册过程中,域名注册登记机构事先不会进行检索、审查义务等等。这些特殊规则主要从技术及网络便捷使用角度考虑,且事先未与立法机关进行沟通,所以域名的先注册性成为域名与商标产生冲突的技术原因。

解决域名和商标冲突的途径

1、尽快明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法律地位,制定域名争议解决方面相关法律

目前,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地位不明确带来了很多具体问题,如域名争议案件的管辖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与部门规章之间存在规定不一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而《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却规定,投诉人或被投诉人可以就争议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解决这一矛盾前提是要明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法律地位,按照法律适用冲突解决原则解决这一问题。

2、设定域名注册前的公告和异议程序,对域名和商标权利冲突采取事前预防措施

目前,我国对域名注册采取形式审查或不审查原则,只要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在全球范围内没有相同的域名,即可注册。而注册后因持有或使用域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由域名持有者承担责任。这种事后救济形式无法从源头上减少域名和商标权利冲突现象,建议设定域名注册公告和异议程序,加强事前预防。域名注册机构初步审查注册申请后,对符合形式要件的应初步审定并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

3、应畅通域名和商标权利冲突的司法解决途径

《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从法律效力而言,属于部门规章,其着眼于通过行政程序解决域名争议,由于行政程序不具有纠纷解决终局性,因此域名争议解决应当完善相关司法程序,同时也能更好地救济权利人合法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及第5条明确规定了域名和商标权利冲突的认定标准。这有利于规制域名抢注行为,平衡域名持有人和商标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关键词:冲突,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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