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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仲裁】两个案例告诉你,竞拍注册的域名也不怕被仲裁!
时间:2023-02-02 23:16:01 | 来源:建站知识
时间:2023-02-02 23:16:01 来源:建站知识
案例一:http://dspa.com争议域名:http://dspa.com注册于
1997年11月11日,曾两次因为过期被删除
,一次是
2009年1月,一次是
2017年12月。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1. 投诉人是
荷兰DSPA BV公司,是一家具有高度创新性的气溶胶发生器的领先制造商;拥有“DSPA”等几个商标的注册人,其中
最早的追溯到2006年10月5日,
同时投诉人从2006年6月4日起就拥有域名dspa.nl,并且在2010年9月29日至2015年期间持有争议域名;2. 被投诉人是美国一家媒体公司的员工(不清楚什么职位),
于2017年12月21日通过拍卖方式获得争议域名。仲裁过程:2020年6月5日,投诉人提起申诉;
2020年6月8日,注册商回复中心验证请求,并将当前注册人(被投诉人)联系方式给到中心;
2020年6月10日,中心正式通知被投诉人,并要求在
2020年6月30日前答复;
2020年6月23日,被投诉人向中心发送了一份邮件
,要求延长答复时间,根据《规则》,自动将回复时间延长至
2020年7月4日;
2020年7月3日,被投诉人向中心提交答复;
2020年7月30日,本案审理阶段正式开启。
仲裁小组判定的参考内容如下:1. 争议域名当时
没有搭建任何网站;(目前访问是一个出售页)
2. 投诉人
在申请仲裁之前曾与被投诉人联系,被投诉人表示愿意以
89,000美元的价格出售该域名;
3. 该域名在英文单词组合缩写上可以是多种善意的含义,
并非只针对投诉人所列举的商标意义;4. 投诉人声称,争议域名在2015年到期后,仍一直被解析在投诉人的网站上,这是一个明显的谎言,因为小组通过证据来看,
近五年来无论是域名服务器还是争议域名本身相关的内容,都与投诉人无关;5. 投诉人声称被投诉人是在2015年域名到期后获得争议域名,这也是一个明显的谎言。
根据事实证据,被投诉人是在2017年Tucows拍卖会上才获得该域名;6. 根据whois历史数据分析,
投诉人许多事实指控根本不真实;
7. 投诉人更是
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被投诉人是恶意使用争议域名;
8. 被投诉人在争议域名过期两年后获得,并持续拥有争议域名两年,
期间未曾以任何方式联系过投诉人,没有试图将该域名出售给投诉人。仲裁结果:综上所述,小组认为,被投诉人注册有争议的四字母域名是因为其
固有价值,而
并非是因为投诉人的
品牌价值。故此,
拒绝投诉人荷兰DSPA BV公司的申诉,并因该投诉人在提交的证据中有多处明显的捏造事实,判定该公司为反向劫持域名。案例二:http://voxan.com争议域名:http://voxan.com注册于
1997年1月17日,曾在
2016年过期后被重新注册;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1. 投诉人是
摩纳哥的一家终端,持有VOXAN商标的各种注册权,并与摩托车的概念结合商业化使用;
2. 被投诉人是
美国virtual point inc公司的技术管理员。(这里应该不是直接持有人,而是争议域名所在注册商的管理人员,通过下文来看真正持有人应该一位域名投资人)
仲裁过程:1.
2020年6月29日,投诉人提起申诉;
2.
2020年6月30日,注册商回复邮件,并将当前注册人(被投诉方)联系方式给到中心;
3.
2020年7月2日,中心正式通知被投诉人,并要求在
2020年7月27日前回复该通知;
4.
2020年7月27日,被投诉人向中心提交了答复;
5.
2020年8月5日,本案审理阶段正式开启。
仲裁小组判定的参考内容如下:1. 被投诉人证据表明,
他是在2020年4月28日的平台拍卖中获得争议域名,同时
还在当天获得了另外一个域名http://visan.com的所有权;2. 争议域名当时是跟平台合作,搭建了一个网站;
(现在已经转到投诉人官网,可能是后面达成了交易共识)3.
2020年5月6日至
2020年5月20日之间,被投诉人和代表投诉人的域名中介机构
就购买该争议域名事宜进行过谈判,
最终双方因价格无法谈拢而放弃。当时,持有人开价
290,000美元,后来谈判到
144,800美元,但是投诉人依旧不同意,坚持自己最高只能给到
40,050美元。
4. 投诉人声称
争议域名与其商标相同,并且已经搭建了网站,
侵犯了其品牌的合法权益,但经过仲裁小组调查以及被投诉人提交的证据表明,
该域名自始至终并没有恶意宣传及恶意使用;5. 被投诉人指出,全球有十几家公司使用VOXAN商标,并且全球有数百个用“VOXAN”字母组成的商标,
这并非投诉人的专用域名;
6. 被投诉人指出,
投诉人非世界驰名商标,且在美国没有任何形式的子公司,也没有在美国销售任何其公司出品的产品,甚至在此之前他都不知道有这么一家公司。
仲裁结果:仲裁小组认为,投诉人在此次案件中,
并没有进行充分的调查,也没有提供有力的证据,在一些文件中
存在“隐瞒”、“捏造”事实等行为。故此,
投诉人有很大可能是恶意仲裁,企图反向劫持域名,滥用了行政程序,拒绝投诉人转移域名的申请。总结:1. 通过这两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来,域名一旦过期掉落之后,那么就会失去其所有权,
其他人都可以通过竞拍重新注册域名,是合法合规的;当然,我们此前也看过一些竞拍注册的域名被仲裁回去的案例,它们都有一个特点:
域名含义只对应投诉人一个,亦或者是投诉人名气非常大,像什么谷歌、FB等;2. 投诉人荷兰DSPA BV公司明显是自己原因把域名弄丢了,反而揣着明白装糊涂,打算通过仲裁来要回域名,显然是不可能成功的;
3. 还有一个重点就是,在仲裁之前,上面两个案例的
投诉人都主动跟现持有人沟通过买卖争议域名的事宜,由于价格太高没谈妥,然后转头就提起申诉,这一点是后来仲裁小组判定其
“反向劫持域名”的重要依据;(在仲裁中也称之为投诉人的B计划)
4. 所以说,如果你是
合法合规途径得到的域名,就不要怕原持有人的仲裁行为。不过,在竞拍一个域名的时候,最好还是先查一下其对应的相关终端,一些明显仲裁很占优势的终端域名,还是忍一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