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的国外经验和国内实践
时间:2023-03-20 14:14:01 | 来源: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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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的国外经验和国内实践【供应链融资】
20世纪末以来,随着企业降低成本的压力与全球原材料、能源和人力资源成本不断提高之间的矛盾凸显,核心企业仅仅关注外包和采购的区域选择,已不足以应对竞争的挑战。而降低成本的需求又引发了核心企业对上游企业延长账期、对下游企业压货的冲动,这些策略的有效实施必须以不提高上下游成本为基础,因此有计划的供应链金融策略成为一种选择。
在企业“先付资金→购入存货→售出成品→回收资金”这一经营的循环过程中,企业的资产主要以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三种形式存在。对应这三种形式,国外开发出了三大类供应链金融产品,分别为:基于核心企业风险责任的预付类产品、基于动产和货权控制的存货类产品、基于债权控制的应收类产品。
其中预付类、存货类产品统称货押产品,分为静态抵质押授信、动态抵质押授信、标准仓单质押授信、普通仓单质押授信、先票/款后货授信、担保提货(保税仓)授信、进口信用证下未来货权质押授信、国内信用证、附保贴函的商业承兑汇票等;应收类产品即保理产品,包括国内明保理、国内暗保理、国内保理池融资、票据池授信、出口应收账款池融资、出口信用险项下授信等。
国外提供多样化、针对性的供应链金融产品,源于四个前提条件:1、多元化的服务提供者。金融机构、核心企业、物流公司和第三方管理公司都可以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如美国罗森塔尔公司就是一家专门从事保理和其他融资业务的私人公司。服务提供者多元化能在加强市场竞争从而鼓励产品创新的同时,可以进一步内生化风险,自觉加强整个供应链中不同部门对自身行为的约束和对其他部门行为的监督,最终提升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综合效率。
2、完善的动产担保制度。动产担保交易法律制度是供应链金融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近年来,包括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美洲国家组织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等在内的国际性和地区性组织都相继制定了动产保护交易示范法,旨在帮助其成员国制定简便高效的现代动产担保交易法律制度。促进动产担保交易的措施主要有拓宽借款人可用于动产担保的范围、建立担保登记机构以避免优先权冲突、为担保物权人的债权提供优先权并明确其他债权人的受偿顺序等。
3、透明高效的信息平台。国外发展比较成熟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一般都有透明高效的信息平台作支撑,节省时间和成本的同时保证了交易的安全性。如荷兰银行的MAXTRAD信息系统,买卖双方客户端只需将所需数据输入该系统,数据就能通过因特网传到荷兰银行全球网络系统。免去了买方面对大量繁琐单证的烦恼,同时能使买方贸易成本降低,开证速度加快,与供应商关系得以加强。
4、迅速发展的金融物流。西方物流公司往往代替采购企业通过物流增值服务或者垫资业务向上游供应商预付贷款。一些大型物流企业还成立专门的部门展开金融物流服务,如UPS将收购的美国第一国际银行改造成为旗下的部门(UPSC),向广大中小企业提供物流和金融的打包服务,创造新的利润来源。
我国供应链金融运作尚处于发展初期,深圳发展银行、广发银行、浦东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率先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上开展了探索与实践。
在总结面向中小企业的货押和票据业务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自偿型贸易融资”理念和“1+N”供应链融资系列产品包,并于2005年总结提升为供应链金融服务,2006年在业内率先推出“供应链金融”品牌,系统地对供应链中应收、预付和存货提出了结构性的解决方案,之后又全面推进供应链金融的线上化工程。所涉足的行业已涵盖钢铁、汽车、油品、煤炭、有色、矿石、橡胶、塑料、工程机械、装备制造、化肥、纺织、水泥、纸品、电子、电器、电线电缆、通信/IT、食品、农副产品等十余个行业,开发了覆盖供应链全程的融资产品。
特色:“货押+票据”为核心的自偿性贸易融资解决方案,吸收了国际贸易成熟技术和规则,灵活运用到国内贸易,是迄今为止国内最齐全的贸易融资产品体系。能够沿着供应链贸易重新发现和真实评估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
以货押业务为主打产品,主要以市场畅销、价格稳定、流通性强且符合银行质押品要求的商品质押为条件,结合物流公司的专业服务,将银行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结合,向公司客户提供集融资、结算等多项服务于一体的银行综合服务业务。
特色:设计的产品使得产业链的核心厂家与上下游的厂家结成产业联盟,极具创新地将单纯合同信用附加上了金融信用的成分。在两个信用的共同影响下,各厂家会诞生更加牢固的联盟关系,最终提高整个产业链的竞争力。
将供应链融资服务、供应链电子化服务和离岸银行服务统一于“供应链金融”的服务方案中,具体包括信用服务支持、采购支付支持、存货周转支持和账款回收支持。并提出了在线账款管理、采购商支持、供应商支持、区内企业贸易融资、船舶出口服务、工程承包信用支持等六大服务方案。
特色:物流信息化电子系统可将企业的订单、生产、存仓、物流以及销售账款信息与银行对接,银行可以充分掌握企业的物流和资金流信息,能对融资业务贸易背景进行有效验证,从而增强了风险防范能力,在此基础上可以降低融资需求企业准入的授信门槛。
该行推出的“金芝麻”系列服务产品,包括了18项单项产品,涉及中小企业、产、购、销三大环节。采购专项内含动产(仓单)质押、票易票、商票保贴、出口证易票等产品,销售专项内含代理票据贴现、进口证易票、综合保理、短期出口信保融资等产品,生产专项内含法人账户透支、理财产品受益权质押贷款、工业厂房贷款、个人额度循环贷款等产品。
特色:“M+1+N”供应链金融服务网络业务,指兴业银行基于对供应链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即“1”)资信实力的掌握,对上游多家供货商(即“M”)或下游多家采购商(即“N”)提供应收类或预付类贸易融资授信支持,及其他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所构成的网络化金融服务产品支持。
自2007年6月份整合推出以来,华夏银行就率先在重点行业中进行试点,还通过的自身的现金管理品牌——“现金新干线”与供应链体系中的企业实现完美整合。主要包括七条链:未来货权融资链(未来提货权融资业务保兑仓模式/仓储监管模式、未来货权开证)、货权质押融资链、货物质押融资链(核定/非核定货值货物质押融资业务)、应收账款融资链(有追索权国内/国际保理)、海外代付融资链(进口/出口代付)、全球保付融资链(保函、备用信用证、进口保付)、国际票证融资链(华夏出口票证通)。
特色:“融资共赢链”模式不单纯考察授信申请人自身的财务报表和担保手段,而是重点考察交易方式、交易商品的价值、变现能力、自偿程度、交易双方的交易纪录、双方处理交易瑕疵的能力等,以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这些中小企业流动资产作为担保方式。并成立货押中心,通过专业化的队伍来防范和控制操作中的风险,保证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
作为国内最早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之一,目前招商银行供应链金融产品体系包括了“应收账款融资、国内保理融资、订单融资、存货融资、未来货权融资、商票融资”等覆盖企业从采购付款到销售收款的全方位、全流程金融服务。
特色:电子供应链金融,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银行通过一系列电子化金融衍生产品紧密联结供应链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的一种新型融资和服务模式。推出的U-BANK6.0整合了已有的多项电子供应链金融服务,并创新推出网上保理、在线应收应付账款管理系统。目前招商银行已经形成了以网上票据、网上信用证、网上保理等创新产品为核心的完整的电子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
民生银行专门成立了总行直属的贸易金融部,利用总部平台资源对客户资源进行整合,产品中心协助分部梳理存量客户群体制定专属的个性化服务方案牵头与客户就业务方案进行推广,提供差额回购、阶段性担保及不发货退款、带保购结构的动产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占用核心厂商额度的商票保贴等多种产品。经过六年多的发展,民生银行贸易金融业务已初步建立了以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内龙头民营企业为战略客户、以中型企业和民营企业为基础的稳定的客户群。
特色:成立“贸易金融家俱乐部”,搭建会员间的金融资源整合平台、专业信息共享平台和业务交流平台,积极带动和激活民间资本,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此外,核心企业、物流公司和第三方管理公司也积极开展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