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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时间:2023-03-18 08:08:01 | 来源:电子商务

时间:2023-03-18 08:08:01 来源:电子商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9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本法所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本法所称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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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经营者与传统商务经营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从事经营活动的媒介的电子化、网络化和在线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设立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专章,确立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法律地位,主要处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身份制度、税收问题、销售商品与提供服务的合法性要求、电子发票、营业执照的公示等问题。该章共37条(第9条-第46条),具体分为两节,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1.关于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界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界定,主要包含三个要素:

(1)“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是电子商务赖以进行经营活动的媒介手段

从互联网应用看,电子商务运用的互联网应做广义的理解。电子商务既包括各种类型的信息网络,也包括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形态的信息网络交换系统。

从媒介手段看,电子商务在交易过程中借助于电子化、网络化的媒介进行信息交流,通过事先注册的网络账号进行互动,交易互动全程会产生电子数据留痕,对交易所涉及的商品与服务,获取方主要借助于提供方以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作出描述,来获得认知和做出决定。

从市场主体地位看,电子商务经营者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为此,应当理解为只要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达成交易,就属于电子商务经营活动,而不需要全部活动都通过网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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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子商务的内涵是“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我国《电子商务法》采取了广义电子商务的概念,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的经营活动既包括网络商品销售,也包括通过网络提供服务。

对于“网络商品销售”应作广义的理解,即通过互联网对产品进行销售,其实质就是以互联网为工具进行销售。因此,凡是以网络营销为主要手段进行的、为达到一定营销目标的营销活动,都可称之为网络营销,即网络营销贯穿于企业开展网上经营的整个过程。

对于“提供服务”也应作广义的理解,不仅包括作为交易标的本身的服务,还包括为当事人的交易提供支付、物流、推广、咨询等相关服务。例如,通过网络提供交通出行、文化娱乐、餐饮外卖、教育培训等各种形态的服务,都属于电子商务的范围。又如,在跨境电商方面,通过网络在海外物流、跨境物流、海外仓建设的服务,也属于电子商务的范围。

(3)电子商务是一种“经营活动”,即以营利为目的持续进行的经营行为

电子商务经营者是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事主体,具备交易目的营利性、交易经常性和一定持续性的要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不论其是自然人、法人,还是非法人组织,都因其经营行为而具有经营者的身份。在法律规则的适用、相应法律义务的承担上,产生与其经营者身份相适应的要求。

其中,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我国《民法典》对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作出了专章的详细的规定。

对于电子商务的经营活动的认知,要区别于偶发性的在网络上从事商品销售或提供服务的非经营行为。因此,并非所有通过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都构成经营活动,经营活动与非经营性质的活动之间的界限,需要依法界定。

2. 关于电子商务经营者类型的界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类型,是指根据电子商务经营者界定的标准而划分出的不同类别。为此,我国《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范,以调整各种类型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与政府相关的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

在我国,电子商务经营者主要包括四种类型,即:

(1)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2)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

(3)自建网站经营者

(4)通过其他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例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传统的商务经营主体相比,具有其特殊性。电子商务经营活动既包括传统的电商形式,也包括其他电商形式,如新兴的微商、直播等形式。以农村电商为例,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直播成为一种新型的营销推广平台,农民可以通过这一平台对农产品种植、生长、生产、加工、销售、运输等进行全方位的展示,进而提高农副产品的销售额。如今,我国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体系已经形成。作为农村电商平台,面对的是全国甚至全世界的消费群体,国家高度重视在农村发展电子商务,国家促进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互联网技术应用,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发挥电子商务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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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我国的电子商务深度融入生产生活各个领域,在经济数字化转型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十四五”期间,电子商务将于与一二三产业加速融合,全面促进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改造,成为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为此,需要我们加强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认识,构建电子商务多元共治格局。从而,推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数字技术应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引导与监督,推动电子商务行业组织建设,积极参与全球电子商务治理。

关键词:经营,商务,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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