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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休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资质申请指南,附介休网络货运税收政策

时间:2023-03-16 22:48:02 | 来源:电子商务

时间:2023-03-16 22:48:02 来源:电子商务

介休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作为介休市数字经济发展的主平台,以推动介休本土数字经济发展为目标,围绕煤炭产业、焦化产业、机械制造产业等重点产业以及介休区位优势,通地孵化+异地加速模式拓展区域合作与协同创新,以建设“一园两过本平台”为整体目标,吸引承载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相关领域的高科技企业进入,营造“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集聚、数字经济活跃”的产业发展新局面;努力将园区打造成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互联网+实体经济”的行业标杆和旗帜。

介休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以规范煤炭供应链秩序为切入点,以规范网络交通货运秩序为支撑,坚持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方向,逐步推动全市各行业领域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创新引领区。

一、介休申报网络货运资质受理条件

1、申报以山西省介休企业为主体。

2、平台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交互处理及全程跟踪记录等线上服务能力。

3、落实网络货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合格)。

二、介休网络货运资质申请流程

1、网络货运经营者在省级网络货运监测系统中提交申请接入,向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网络货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申请,并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基本信息

(2)联系人信息

(3)备案信息

(4)APP信息

(5)其他信息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网络货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

(1)网络货运经营者向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申请后,县、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系统内将线上服务能力材料逐级上报至省交通运输厅。县、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为材料不通过的,退回并说明理由。

(2)省交通运输厅对系统内提交的网络货运经营者相关信息进行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由省运管局将企业测试账号发送到企业申请时注册邮箱内,企业获取测试账号后,配置在本企业系统中,由技术支持单位配合,完成接口联调与八项服务能力认定。认定合格的,省交通运输厅出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证明》,并在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公示。

三、介休申请网络货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的申请流程及材料

1、介休市申请从事网络货运的经营者按照《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网络货运许可申请,并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3)企业基本信息

(4)网络平台注册的车辆及驾驶员相关证件

(5)增值业务电信许可证

(6)等保三级认证(三级等保备案证明)

(7)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8)系统手册、承诺书

(9)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本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2、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及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许可,对符合许可条件的经营者颁发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网络货运经营者按要求开通正式账号。

(1)网络货运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证后,登录系统,上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及证号,并申请开通正式账号。

(2)通过县级、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对之后,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对后,将正式账号通过系统自动发送到企业所留邮箱内。企业取得正式账号后,配置到本企业系统与APP内,进行正式数据上传。

四、介休市网络货运经营者注意问题

1、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要以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公示结果为准。

2、线上能力认定接入基数标准,每种单据各50单,接入率达到95%以上。

3、必须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数据安全。

五、介休申报网络货运平台资质的费用

介休申报网络货运平台资质的费用
六、山西网络货运平台资质申请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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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介休网络货运税收政策

对各县(区、市,含所属开发区)、介休市新注册落户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市财政将当年和次年增值税市级分成部分100%予以奖补;对已注册落户和新注册落户2年后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将每年缴纳的增值税市级分成增量部分予以奖补。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业分类,存量留抵税额分别从2022年4月1日、5月1日、7月1日、10月1日起集中退还;增量留抵税额,2022年4月份起按月申请退还。

关键词:货运,网络,申请,指南,税收,政策,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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