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 实货交易入门——实货交易的基本步骤|大宗商品十节课
时间:2023-03-12 11:30:01 | 来源: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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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商品交易包含两大分支:实货/现货交易,以及(金融)衍生品交易。
实货/现货交易指买卖的标的物为大宗商品实物本身,包含标准及非标的品种。
衍生品交易指挂钩某些商品品种的金融衍生品,包括
期货、远期、期权及掉期:
场内交易 - 指的是在
交易所买卖的
标准化的大宗商品期货及期权合约
场外交易(OTC)- 指的是
非标准化的远期、期权及掉期产品,会于场外进行交易的情况
实货交易的主要流程和基本步骤。可以分为两大类:对内流程和对外步骤。
对外步骤,也就是对买卖双方而言,实货交易的整个流程可以抽象归纳为以下几个步骤:
步骤一:交易达成
交易的核心商业条款(deal recap)
对交易双方而言,达成交易的标志在于对交易的核心商业条款(deal recap)达成一致,针对大宗商品实货贸易,通常包括以下条款:
- 交易对手方(Counterparty)
- 商品规格(Grade)
- 交易数量(Volume)
- 商品计价方式(Price)
- 商品交付/交割时间(Tenor)
- 商品交付地点(Location)
- 商品交付方式(Delivery)
- 结算及开票(Settlement)
商品计价方式(Price)达成交易最重要的一步就是买卖双方能对
价格本身或者是
价格的计算方式(
计价方式)达成一致。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列明的仅仅是计价方式的不同,任何一份大宗商品合约在计价部分,除了“计价公式”和“基础价”之外,还需要结合“质量保证条款”以及其他“价格调整条款”,用来确定质量出现偏差或者其他成本费用变动时,对
最终结算价格造成的影响。
大宗商品交易中,常见的计价方式有以下几种:
指的是在一定的期限内,以固定的价格出售商品。
要素一:基准价、指数
浮动计价通常与某个/某些公开的报价/指数挂钩,比如石油行业常用普氏、有色金属行业常用LME相关品种的公开报价,作为“基准价”
要素二:升贴水、基差、差价
通常交易的标的物商品与“基准价”挂钩的商品会存在品种、品质、地域等各种因素导致的价差,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地域基差、品种基差等。所以,在计价公式中会以在“基准价”上“升水”或者“贴水”的方式来体现这些价差。大部分计价公式中的升贴水是固定的,也有少量品种会对升贴水也设定指数公式,采用浮动升贴水的形式
要素三:定价方式(定价期、点价等)
在浮动计价的情况下,买卖双方需要提前确认将价格“固定”下来的方式,比如,约定某一个计价期间内的均价,或者通过“点价”的方式确定某个时刻的指数价格。下面我们来举两个实例:
- 采取某报价机构在提单日前两个交易日、提单日当天,以及提单日后两个交易日,这五个公开报价的平均价。
2. 采取提单日当天某期货合约的收盘价。
以上三类要素可以进行多种组合和搭配,比如包含多个指数的平均价、最低价/最高价、阶梯计价、一揽子价格(包含多个指数且权重可约定),再结合不同的升贴水计算方式,以及定价方式等等,可以根据买卖双方的需求,以及该商品在贸易中的特性变幻出足够多的计价公式。
商品交付/交割时间(Tenor)大宗商品实货交易合同可以根据商品交付时间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类:
- 现货合同(Spot Contract)
- 远期合同(Forward Contract)
- 长单/框架合同(Term Contract)
现货合同和远期合同大部分为一次性执行的合约,区别在于现货合约的商品交付期一般为当前月(M)或者下一个月(M+1); 而远期合同的商品交付/交割期是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段,比如M+6(当前月之后的第六个月)。
而长单/框架合同指的是在一个固定的时间长度内(通常是一年)可以按约定的品种、规格、数量、计价公式、交付周期、可选交付地点,以及付款方式等要素来进行多次交付的合同。比如合同期为一年,每月交付电解铜500吨。
在执行长单/框架合同期间,通常会在每一批货物交付前,另行签订包含确定的价格、数量、交付地点等要素的点价单、提货单、订单等单据,而这些单据本质上是对长单/框架合同中针对现在交付的特定批次货物的核心商业条款的补充,与长单/框架合同共同构成针对特定批次货物的完整合同。
步骤二:签署合同
大宗商品贸易是“货物流+资金流+单据流”的结合,除了买卖合同之外,包括海运合同、货代合同、仓储合同、质押合同等在内的物流属性或者金融属性的合同共同构成了大宗商品领域庞大的法律合规体系。
签署商品买卖合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部分要点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无论是国际贸易遵循的英美法系中合同法的相关原则,还是国内贸易中遵循的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的订立从步骤一中双方对“交易的核心商业条款(deal recap)”中的部分条款达成一致时就已经开始了,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的形式,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都会产生法律效力。
综合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对于合同订立的相关法律原则,合同的订立需要具备的三个要素如下:
- 双方有订立法律关系的意向
- 双方通过要约(offer)及承诺(acceptance)达成合意(agreement)
- 该合意有代价/约因(consideration)支持,或以书面方式订立
在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买卖中,常见的情况就是买卖一方通过邮件或者电话,就包括价格在内的“交易的核心商业条款(deal recap)”发出要约(offer),也常称为“报盘”。如果对方对这些核心条款进行修改后回复,就是提出反要约/还盘(counter-offer);如果没有修改,明确表示全盘接收的情况,则构成承诺(acceptance)。
以上过程如果是以邮件的方式进行,此时已完成合意(agreement)的过程;如果是通过电话或者QQ等线上聊天系统谈定核心条款的情况,建议保存所有通话及聊天记录,并在第一时间通过传真、邮件或加签确认函的方式固定合意(agreement)的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订立和合同的生效为两个独立的步骤,即使是在合同生效后,依然可能因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合同撤销。
一份完整的大宗商品买卖合同所应该包含的模块- 缔约方信息
- 核心定义
- 品质规格(惩罚及索赔等)
- 货物数量(溢短装等)
- 价格(计价方式等)
- 货款及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 所有权转移和风险转移
- 结算条款
- 货物交付(时间、地点、运输责任及费用等)
- 提名/通知条款
- 运输条款(装运条款、装卸时间、滞期费等)
- 商检和取样
- 不可抗力条款
- 限制条款(禁运地、合同解除条件等)
- 税费相关条款(税种、税率及由哪一方承担等)
- 转让条款(权利及义务转让时的限制,及转让的后果等)
- 责任条款(责任范围,及违约赔偿等)
- 公告/通知条款
- 适用的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管辖权等)
- 其他条款(合同生效方式、期限及解除方式等)
一份汽油买卖合同样本(CIF)其中的条款经过简化,仅供参考:
01. 卖方
卖方公司名称:
卖方注册地址:
02. 买方
买方公司名称:
买方注册地址:
03. 产品
优质无铅车用汽油。
04. 数量
**吨±5%, 卖方选择权。
05. 品质
产品品质满足EN228品质标准关于2等优质无铅汽油的规定。
06. 交付
CIF指定目的港,单批货物,卸货期为xx日至xx日间。卖方需通知买方两个工作日的油轮抵达卸港时间。
07. 价格
以提单数量为依据,指定目的港CIF价格为**美元。价格需根据提单实际报告的货物密度与密度0.755的差值而相应增减。
08. 支付
依据卖方发票和惯常海运单据(或卖方针对暂时缺失单据开出的赔偿保证书),买方需在不迟于卸货后3个工作日或备卸通知书递交后5个工作日(在先为准),以美元现金电汇方式全额支付。买方需开具以卖方为受益人、且银行和文本为卖方所接受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09. 数量、品质的确定
数量、品质在装港由独立商检确定,商检结果对双方当事人是最终的且有约束力。装港费用由卖方承担,卸港费用由买方承担。
10. 卸货时间
36小时(包括周末、假日),加备卸通知书递交的6小时。
11. 滞期费
滞期费计算依据租船合同费率条款。
12. 其他条款
此协议受英国法管辖并按英国法解释(不违反其他法律法规);
管辖权:任何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管辖权归伦敦最高法院;
卖方以不少于发票货值110%的金额投保并提供一流海运保险,包括一切风险、泄漏险和超出0.5%货损的短量险。
步骤三:付款保证
大宗商品贸易具有单笔买卖资金体量大、交货周期长、价格波动频繁的特点,所以信用风险的管理手段在这个行业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任何一笔买卖违约,都可能引发巨额的损失,此处仅列举几种商品买卖中常用的付款保证手段:
保证金
保证金是指由交易的一方通过持有另一方提供的
现金、有价证券或银行保函等担保方式来提高对方的违约成本,降低对方的违约概率。
由于期货交易中的大部分条款,本身就是对实货交易中常见做法的抽象和标准化,所以在实货交易中买家也常常需要在买卖合同签署后,货物发出前缴纳“初始保证金”作为后续的履约保证。“初始保证金”的比例同样会视商品品种和当时的市场情况而不同。
信用证
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是很常见的财务担保手段。因为信用证一经开出,作为一种书面承诺,当卖方向买方银行出示合同规定的单据或赔偿保证书后,买方银行就需要兑付信用证,向卖方支付该笔货物的货款。
在买方银行承诺支付前,一般需要收到以下单据:
- 表明货物目的地,含签字的商业发票
- 开出或背书给买方的3张3联原始海运提单
- 质量和品质证明
还有一些相对担保能力较弱的保证手段,比如“母公司担保函”、“开放信用/支付保证书”和“货物抵押”等等。具体选择哪种付款保证方式,要结合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双方公司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而定。
步骤四:商品交割
此处不展开分析贸易公司内部针对货物交割/交付的流程,仅仅就买卖商品的双方而言,商品的交割/交付可以大致分为物流(包括仓储)和验收这两个部分
物流
大宗商品的物流运输工具与所载商品的物理特性和货值有关,常见的运输方式有:
- 海运:指的是海上大型货轮运输,能够运载的商品品种广泛,包括大部分的干散货以及液态商品,装载量大且运输成本相对较低,但运输周期较长,需要寻找合适的港口和码头作为装卸地
- 铁运:指的是火车运输,装载量、成本以及运输效率介于海运和陆运之间,需要由铁路部门统一安排调度,可以租用整列车或者单节车厢
- 陆运:主要指的是卡车运输,它的灵活度和成本在以上三种运输方式中都是最高的,常用于“最后几公里”的运输。
其他的运输方式还包括驳船(常用于沿海以及江、河运输)、电网(用于电力运输),和管道(常用于液态及气态能源类商品的运输)等。
验收
大宗商品贸易中需要格外关注货权转移、风险转移,以及商品验收这几个节点,不同种类的商品针对以上这几个节点的交易习惯差异巨大,为避免争议,需要事先在合同中对商品货权转移、风险转移、验收标准(由商检机构出具报告,还是厂家实验室提供报告,是否需要复检以及采样的方式等),以及争议处理方式等细节明确约定。
步骤五:结算开票
大宗商品贸易的最终环节是交易结算、开票、收付及入账。首先,需要确定的是结算的金额。
货物在交付的过程中经历了运输、储存和检验等诸多环节,数量和品质都可能与签署合同时不同。在最终的结算环节,需要先收集经过验收之后,双方均确认的数量、品质等商品信息。再根据最终的商品信息,对照合同中的计价公式,核算最终货值。
除了货值之外,在交易的过程中还会因运输、仓储、报关、滞期、货币转换等各种原因产生各种费用,这些额外成本也需要在结算环节一一确认。另外,如果买方在前期缴纳了保证金或预付款,其对于货款的抵扣方式及金额也需要在结算环节确认。
待买卖双方对结算金额确认,并签署结算单后,会进入开票及尾款支付环节。常见的付款方式有:TT(电汇)、银承(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等,以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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