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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挂号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标准

时间:2022-02-16 07:24:01 | 来源:信息时代

时间:2022-02-16 07:24:01 来源:信息时代

PACS系统

标准化进程

上世纪,伴随着科技的发展,医疗水平不断提高,各种新的医疗影像设备不断涌现。50年代超声技术运用于医学领域;70年代CT和80年代MRI先后应用于临床。此后基本上每隔两三年就有新种类的医疗影像设备被发明。越来越多的医疗影像设备一方面提高了诊断的准确程度,另一方面带来了新的问题。那就是如何管理这些医疗影像设备产生的数据,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医疗影像设备产生的数据,保证不同厂家的影像设备的数据能够互连。1982年美国放射学会(ACR)和电器制造协会(NEMA)联合组织了一个研究组(ACR-NEMA数字成像及通信标准委员会),研究如何制定一套统一的通讯标准来保证不同厂家的影像设备能够信息互连。经协商一致后,制定出了一套数字化医学影像的格式标准,即ACR-NEMA1.0标准,随后在1988年完成了ACR-NEMA2.0,1993年发布3.0版本正式命名为DICOM3.0(DigitalImagingandCommunicationsinMedicine:医疗数字成像和通信)。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此标准直到1997年才慢慢被各医疗影像设备厂商接受。此后标准每年都有大变动,涉及到医学影像的每一个角落,特别是最近刚加入标准的SR(结构化报告)涉及了其他标准不敢涉及的领域。同时,标准还在安全性(隐私和授权)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添加了TSL/SSL,数字签名,数字授权,数据加密支持。为了支持不同领域的数据交换,还增加了XML支持。总之,DICOM标准日新月异不断向前发展。

目前,DICOM3.0已为国际医疗影像设备厂商普遍遵循,各大厂商所生产的影像设备均提供DICOM3.0标准通讯协议。

在系统的输出和输入上必须支持DICOM3.0标准,已成为PACS的国际规范。只有在DICOM3.0标准下建立的PACS才能为用户提供最好的系统连接和扩展功能。

(一)DICOM3.0

DICOM标准的全称是'医学数字成像与通讯'(digitalimagingandcommunicationinmedicine)标准,是按照NEMA的程序制订和发展的。它实际上是ACR-NEMA的第三个版本。之所以不叫ACR-NEMA3.0而改称DICOM3.0是因为:①该标准并不单单是由ACR-NEM的联合委员会制订的,世界上其它一些标准化组织也共同参与了它的制订与发展。这些标准化组织包括欧洲标准化委员会251技术委员会(即CENTC251),该委员会早已以DICOM为基础,制订出一项与DICOM完全兼容的标准--MEDICOM;还有日本的JIRA(japaneseindustryradiologyApparatus)和医学信息系统发展中心(medicalinformationsystemdevelopmentcenter)。

这两个组织对DICOM的主要贡献在于提出了利用可移动的媒质(光盘等)来存贮、交换医学图像的标准。

在制订标准过程中,也参考了其它的一些组织,包括IEEE、HL7和ANSI等有关标准。标准不仅支持医疗放射图像,它是可扩展的,面向所有医学图像,只要简单地增加相应的服务对象类(SOP)即可。扩展到心电图(cardiology、内窥镜(endoscopy)、牙医(dentistry)、病理学(pathology)和其它等类型图像的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之中。与其前面的1.0和2.0版本一样,DICOM在制订工作一开始就考虑到一些相关标准化组织的研究成果,这不仅仅是为了避免重复性的工作,更重要的是为DICOM提供了重要的背景和技术。由于是面向网络环境的通讯标准,故对DICOM影响最大的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开放系统互联参考模型(ISO-OSI)。

(二)HL7

HL7是在医疗环境中(尤其是在院病人治疗)交换电子数据的标准。

1987年5月,在Pennsylvania大学医院,成立了一个由医疗单位(和用户)、厂家和医疗顾问(consultants)组成的委员会,这个委员会主要负责HL7的工作,目的就是简化不同厂商(尤其包括竞争的厂商)在医疗领域中的计算应用的接口实现。其主要应用领域就是HIS/RIS。

HL7目前主要是规范在HIS/RIS系统及其设备之间通讯如下信息:病人入院/挂号、出院或转院数据(统称ADT-admissions/registration、discharge、transfer)和查询、病人安排、预订、财务、临床观察、医疗记录、病人的治疗、主文件更新信息等。

功能规范

汇源医院信息系统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医院运行机制的转变,医院信息系统已成为现代化医院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设施与支撑环境。卫生部为了积极推进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发展,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制定了《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其中,对医学影像信息系统功能设置了以下规范。

(一)影像处理

1.数据接收功能:接收、获取影像设备的DICOM3.0和非DICOM3.0格式的影像数据,支持非DICOM影像设备的影像转化为DICOM3.0标准的数据。

2.图像处理功能:自定义显示图像的相关信息,如姓名、年龄、设备型号等参数。提供缩放、移动、镜像、反相、旋转、滤波、锐化、伪彩、播放、窗宽窗位调节等功能。

3.测量功能:提供ROI值、长度、角度、面积等数据的测量;以及标注、注释功能。

4.保存功能:支持JPG、BMP等多种格式存储,以及转化成DIDICOM3.0格式功能。

5.管理功能:支持设备间影像的传递,提供同时调阅病人不同时期、不同影像设备的影像及报告功能。支持DICOM3.0的打印输出,支持海量数据存储、迁移管理。

6.远程医疗功能:支持影像数据的远程发送和接收。

7.系统参数设置功能:支持用户自定义窗宽窗位值、放大镜的放大比例等参数。

(二)报告管理

1.预约登记功能。

2.分诊功能:病人的基本信息、检查设备、检查部位、检查方法、划价收费。

3.诊断报告功能:生成检查报告,支持二级医生审核。支持典型病例管理。

4.模板功能;用户可以方便灵活的定义模板,提高报告生成速度。

5.查询功能:支持姓名、影像号等多种形式的组合查询。

6.统计功能:可以统计用户工作量、门诊量、胶片量以及费用信息。

(三)运行要求

1.共享医院信息系统中患者信息。

2.网络运行:数据和信息准确可靠,速度快。

3.安全管理:设置访问权限,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4.建立可靠的存储体系及备份方案,实现病人信息的长期保存。

5.报告系统支持国内外通用医学术语集。

关键词:标准,系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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